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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并行的行刑方式,只有根据客观实际结合理论,具有前瞻性地对检察监督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而降低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提高社区整合治理工作,才能增强检察监督的实际效果。社区矫正执法必须引入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才能有利于进一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司法文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