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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发[2020]7号2020年2月21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20]2号)精神,认真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