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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11年初,农民李某经人介绍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公司除了包吃住外,每月付给李某工资1800元。但到了年终,李某却未拿到约定的工资。无奈之下,他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庭审中,建筑公司辩称,当时约定的工资是每月900元。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双方都无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按每月10013元兑付工资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