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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雅疏证》以"凡"语所揭示的"某声皆某义"的同源词,其基本表达格式是"凡言A者,皆B之义也",这充分表现了同源词的本质特点是"音同义近"或"音近义同"。记录这些同源词的汉字即同源字的书写字形,分为两种情况:1.一组同源字只用一种表声部件,即"凡"语中的标音字或标音字所用的声旁;2.一组同源字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表声部件,"凡"语中的标音字或标音字所用的声旁只表示其中的一种表声部件。这种情况反映了同源字在表现形式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