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资源税税制改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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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煤炭资源是推动国家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尽管我国煤炭资源丰富,自然界中的煤炭资源又是有限资源。对于煤炭资源的利用,有着许多不合理和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对我国煤炭资源税的税制改革是具有重大的意义,对国家的稳定有效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关键词:煤炭资源;税制;改革
  在自然界中,煤炭资源是稀缺资源、有限的可耗性资源,是我国能源体系中占据极其重要地位的资源。虽然我国的煤炭资源储备量丰富,产量巨大,但是对于煤炭资源的消费同样惨烈,均占据着世界三分之一的地位。另外,分布不均衡是我国煤炭资源的一个重要特征。大煤矿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产生许多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小的煤矿企业胡乱开采,为了追求利润不择手段,破坏环境,恶化生态。一系列的原因引起了国家社会的重视,要求改革煤炭资源税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当前情况下,改革我国煤炭资源税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应当尽快制定合理有效的煤炭资源税制政策,限制合理开采,大力保护煤炭资源,实现环境生态与国家发展之间的平衡,达到一个令人们满意又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为子孙后代谋福利。
  一、 我国煤炭资源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煤炭资源税收现状
  我国当前实行的煤炭资源税制是按照1994年颁布实施的《资源税暂行条例》。我国税法中规定只征收原煤的税,不征收选煤、洗煤和其他煤炭产品的税,但是照章征收加工所用原煤的税。焦炭资源税额度统一为每吨8元,除此之外,因为各地煤质、采煤条件的不同,国家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每吨0.3元到8元不等。尽管煤炭资源税制经过多次改革调整,但是过低的税率,按量征收的方式难以体现出煤炭价格的波动,也导致了不合理的开采和利用,从根本上造成了我国煤炭资源的大量浪费,因此,对于我国煤炭资源税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2、煤炭资源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煤炭资源税税制改革,能够推动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节约使用。合理地进行煤炭资源税的征收,从纳税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层面出发,合理经营煤炭资源,维护国家社会的利益,不侵害个人的权益,提高煤炭使用效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煤炭资源税税制改革能够缩小资源级差的收入,为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一定程度地提高煤炭税率,有利于调整由于外界条件造成的煤炭级差收入,使其利润空间更加合理,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提高企业经济收入,维持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煤炭资源税税制改革对个人之间,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有着深刻的影响。完善煤炭资源税的征收制度,使煤炭资源的税收更具调节性,使所得税和增值税相互配合,公平征收,既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丰富了国家财政,又使得个人收入、企业利润、国家利益多方受益。
  二、 我国煤炭资源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1、煤炭资源税的本质定位不合理
  煤炭资源税在我国的税制框架中,是一种为求调整煤炭企业利润收入的级差调节手段。把企业开采取得的级差收入划为国有,以求煤炭开采企业之间实现公平竞争。如此定位很难实现煤炭资源自身所拥有的内在价值,国家提高开采煤炭效率,保护资源的意图不能充分体现,不能将煤炭开采的成本内在化,不能有效地遏制不合理的开采和资源的浪费现状,对环境的破坏及生态的侵害程度不能降低,随着日积月累,更加肆意妄为,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2、煤炭资源税税制政策不能充分表现价格的变动和资源的稀有
  税率过低造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导致资源大量浪费,生态负荷加重,使开采成本低廉,稀缺性表现不足;税赋设计不合理,煤炭资源开采中的负外部性不能从煤炭的价格上得到体现,导致资源被外国消费,污染被中国全收,环境破坏留给子孙后代。这样的煤炭资源税制政策对自身的危害极其巨大,不仅损害了国家自身的利益,还不能得到应有的好处,得不偿失,造成生态的超支,使后患无穷。
  3、煤炭资源税税制的征收方法不科学
  税收计算的依据不科学。我国煤炭资源税的征收从量计征,不征收库存或积压的部分,征收税额过低,这样的征收模式大大地增加了开采过程中的浪费和不合理开采行为,从事煤炭开采的门槛过低,各种煤炭开采企业肆意妄为,无拘无束,随意浪费或库存积压。过低的税额不能对资源级差收入合理调节,造成不公平的企业竞争,使社会不能稳定发展。企业的煤炭回采率很低。征收煤炭资源税的计算方法与煤炭资源的可采储量不相牵连,资源浪费无成本可言,大量的煤炭因开采难度过大而被弃之不采,造成了严重的浪费。从量计征的方式流失了大量的税收。对煤炭企业监督不力,手段缺失,煤炭的实际产销量不实,无证开采随地可见,使得大量税收流失,减少了国家大量的财政收入。
  三、 煤炭资源税税制改革的建议措施
  1、改变税收计算方法,实现从价计征
  将煤炭资源税的征收方法從定额定量转变为从价定率的方式,把资源回采率、税率、资源的可采储量和生态保护相互联系起来,使企业对于煤炭区域的富贫状态平等对待,提高企业对煤炭资源的回采率,最大程度地提高煤炭的开采效率和煤炭的使用效率,减少杜绝煤炭的肆意浪费,不节约使用现象,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持续利用煤炭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应当对煤炭开采单位的可承受力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制定合适的征收方法,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如何平稳过渡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避免煤炭企业承担压力过重,适得其反,认真研究税制改革方案,提出一个资源与利益相搭配,保持社会稳定,科学、完整的煤炭资源税制体系。
  2、提高资源税额额度,扩大税额变动范围
  改革应当逐步实行,一步一步地提高全部税额,提高进入煤炭开采行业的门槛,促使煤炭开采行业公平有序的竞争;拉大税额幅度,结合研究资源认定的使用额度,调整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级差收入,达到一个利润均衡的境况,避免出现弃贫采富的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现象,使煤炭资源得到合理综合地开采利用,让企业在公平的范围内合理竞争,营造一个激烈而又公平的竞争环境。
  3、合理地进行税收分配
  减轻煤炭企业以及整个行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一定的纳税人的消费税,建立煤炭开采基金,加强煤炭开采调研和煤炭资源的勘探力度,加强煤炭开采的安全教育,补充煤炭开采救灾防范措施,对于一些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特殊情况进行特殊补贴;规范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合理调整个人、企业和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关系,增加税收收入,清理煤炭开采行业中的不合理收费和违法开采状况,使煤炭开采的环境变得公平良好,平衡有序,为国家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作用。
  4、因地制宜,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管理权.
  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中央集中税权,但是国家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应当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管理权力,根据煤炭开采的区域市场价格、开采条件等可变因素进行及时地调整,自主调整地方经济,提高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国家应当给予地方对税额的调整权力,使其可以及时地重新调整制定合适的税收标准,调节资源税,得到一定的地方收入。
  结语:改革煤炭资源税税制,调整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的不经济性,科学制定税收标准,有效地进行级差收入的调节,使煤炭开采单位学会自主保护资源,提高煤炭资源的开采率和利用率,为煤炭资源的公平竞争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另外,提高资源税的透明度,加强规范支出,注重环境保护,追求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潞安集团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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