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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发[201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3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