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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谚的“枪炮作响法无声”一语不能望文生义,将其理解为法律与战争水火不容实为一种偏颇。从战争法角度以及战争、战争法与和平时法角度来诠释此语,我们会发掘其中不容忽视的法律真谛,得以窥探西方法律起源的一种可信的根据。将此谚语与中国古语“刑起于兵”相互呼应来考量,又会发现中西法律起源于“争”的不谋而合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