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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学位是个体基于收益评估和现实情况的理性选择,这一抉择过程中,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既包含求学者个人的学术理想,也暗藏其功利化目标。而场域中关键主体的位置,不同行动者的惯习及考生所占有的资本都会对考试的结果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应以“法”为规约,以学术为志业,淡化“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作用,构建基于“法与义”的考试场城内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