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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聚焦药品标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药品管理法》法律层面提出改进建议。方法:对药品标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探讨在法律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出相关对策。结果:药品标准工作存在不同层级规定的衔接不畅、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职责部门权责不清等问题。结论:应以《药品管理法》修订为契机,在法律框架下统筹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