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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有助于以调解促“和谐”,以“和谐”的理念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器”;建构我国特色的新农村人民调解信息网络能确保在第一时间提供预警信息;社会主义新农村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机制促进了党的执政基础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