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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审计是指才为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由一家事务所完成。因此整合审计首先是一个审计聘约权安排问题,其次是一个审计聘约权行使问题。前者包括两种审计聘约权集中授权还是分别授权,谁来行使聘约权;后者包括出于何种目的来缔结聘约。而整合审计在我国并不是强制执行的,仍有一部分企业不实施整合审计,这可能与这部分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关。因此本文从董事会特征出发,研究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和董事会持股对整合审计选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