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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院妇产科抗菌药物使用率高、使用强度大的情况,药剂科抽取2012年5~6月归档病历116份(全为手术病历),其中妇科49份、产科67份,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进行评价,大部分病例在抗菌药物选择、用法用量、用药时机等方面基本合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水平有明显提高,但也存在着联合用药无指征、选药级别高、用药时间长等问题,可能加快细菌耐药性的过快增长,导致药物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