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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影视翻译研究角度讲,影视作品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本质特征(大众文化娱乐产品)、文学属性(决定影视翻译是一种特殊的文学翻译或者文学翻译的一个特殊分支)以及影视语言的综合性。其中,大众文化娱乐产品属性是影视作品的本质特征。
[关键词] 影视翻译 影视作品 大众文化娱乐产品 文学属性 影视语言
一、引言
影视翻译研究的必要前提在于对影视作品主要特征的理性认识。影视作品的特征虽涉及繁多,但是与影视翻译研究关系密切的主要特征才是本文涉猎和论证的要点。而且在探讨特征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澄清两点认识:(1)“影视作品”的概念(2)“影视作品”与“影视文学”的关系。
通常人们所认识的“影视作品”是指已经制作完成,观众可能看到的影片和电视剧。但是,从影视翻译角度讲,“影视作品”有更宽泛的内涵。朴哲浩指出,“影视作品指业已制作完成的影片与电视剧,包括其完成台本(通称剧本)。也就是说,剧本是影视作品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朴哲浩2008:4)既然剧本也是“影视作品”的一部分,那么影视作品又将和与剧本关系密切的“影视文学”作何区别?影视文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影视文学就是指具体的电影电视文学剧本。而广义的影视文学是“一种注重按照蒙太奇方式刻画动态的视觉形象的文学样式。”(黄会林,周星2002:44)。因此,作为文学的一部分,影视文学有其自身独立的文学价值。这种独特性为影视翻译研究带来了独特的视角和研究课题。那么,与影视翻译研究关系密切的影视作品,其主要特征有哪些呢?
二、影视作品的主要特征
在影视翻译研究的视角下,影视作品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种:
(1)大众文化娱乐产品属性的本质特征
众所周知,电视艺术的形成和发展直接得益于电影艺术,因此,就艺术创作因素而言,电视与电影具有许多共性,而主要的共性在于二者共享同一套语言系统。即“影视语言”,遵循相同的叙事艺术理论。这一点也充分体现在影视文学的特点之中:电影文学占据重要位置,也代表着影视文学的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影视作品的本质特征就是电影的本质特征。
那么,电影是什么?如果从本体论的视角来回答这个问题,恐怕目前我们无法得到定论。因为世界各国电影理论界至今尚未彻底达成统一,究其缘由就在于电影与艺术,电影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在“艺术与商业的矛盾”、“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的对立”中,“电影”的属性和本质无法清晰地得到诠释。早在上世纪初,意大利现实主义艺术评论家里卡多·卡努杜就提出“电影是第七艺术”的观点。尽管当时,电影的发展还处在童年时期,电影理论还没有形成。大众文化尚处萌芽状态,但是欧洲一些“传统艺术大国”的艺术家还是开始注意到电影的广阔“艺术潜力”。在这种大背景下,里卡多·卡努杜首次提出电影是具有巨大艺术魅力的“光的艺术”的观点,并声称电影应当是继传统“六艺”之后的“第七艺术”。他认为,不能允许商人利用电影牟利,应该把电影还给艺术家。他的观点自然会受到众多传统艺术家的响应,为电影这一新兴综合艺术步入神圣艺术殿堂打下牢固基础,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艺术与商业的矛盾”、“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的对立”。这种矛盾与对立,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随着科技大发展时代的到来,越发显得明显、激烈。
电影发展的历史也表明,整个电影发展史就是“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交替发展或者两者同存共在的历史。“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具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与历史背景。精英分子挥舞着“艺术电影”大旗帜,百般攻击面向大众的电影为惟利是图、迎合大众低级趣味的“商业电影”。于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和六七十年代,先后出现诸如先锋派、抽象电影、实验电影、现代派、新浪潮、哲理电影等众多电影流派。它们的主张名目繁多、五花八门,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即不同程度地反对电影的叙事性。这种理论观点至今仍然有其市场,依旧对电影创作实践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科技高度发展、几乎所有传统艺术都衍生出面向大众的“叛逆者”、商品经济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艺术电影”同样具有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但其前提是制作电影的目的不是赢利,而是制作者个性的张扬、情感的抒发、艺术的探索。以好莱坞为代表的“商业电影”则全然不顾来自“艺术电影”的非难,一贯坚持为大众创作的原则,同时也赢得高票房、高利润,为电影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的对立,其实质为“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拟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的对立。其实,“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之间大可不必势不两立。一方面,可以根据各自观众群的不同口味,分别制造出“萝卜”与“青菜”,另一方面,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商业电影”并不排斥“艺术”成分,同时“艺术电影”也不能不考虑“商业”因素。换句话说,电影的“艺术性”与“商业性”并不相互矛盾。其中的关键是,“艺术”与“商业”、“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两对矛盾中,确定前者还是后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消费社会已经来临的今天,这似乎不该成为问题,因为,消费社会最典型的文化特点之一就是大众文化。“电影作为一门艺术与其它传统艺术有一个本质性的不同点,那就是它首先是一门工业,一门由光学摄录系统和洗印放映系统构成的工业。其次它才是一门艺术”(邵牧君2005:31)。对电影的这种认识,既符合电影的本质属性(电影诞生之处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投合人性中最本能的要求——娱乐),也迎合当今时代特征(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已具备消费文化产品的可能)。
另外。从我国引进国外影视作品的样式来看,多数影视作品属于大众文化娱乐产品。这是由大众文化大背景下影视作品的商业性与娱乐性所决定的。仅就国外影片的引进而言,大部分是大众文化特点浓厚、娱乐性极强的常规电影产品。而个人化倾向明显的所谓实验片、探索片等,其引进量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可见,影视作品是一种大众文化娱乐产品。这是影视作品的本质特征,是影视作品各种属性中的第一属性。
(2)文学属性
长久以来,在制作影视作品的实践中,“影视”与“文学”之间的关系虽然密不可分,两者交叉所形成的新的文学样式——“影视文学”也成既定事实。但“影视”一直游离于“文学”之外,迟迟得不到“文学”的认可。“文学”似乎羞于与“影视”为伍。如今,这种状况却大有改观。一方面,大量影视文学专著陆续问世,另一方面,我国权威辞书业已承认影视文学的地位。我们不妨看一看《辞海》对“文学”的解释:“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中外古代都曾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书籍文献统称为文学。现代专指用语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 感情的艺术,故又称‘语言艺术’。文学通过作家的想象活动把经过选择的生活经验体现在一定的语言结构中,以表达人对自己生存方式的某种发现和体验。因此它是一种艺术创造,而非机械地复制现实。在阶级社会里,文学带有阶级性,优秀的作品又往往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文学的形象不具有造型艺术的直观性,而需借助词语唤起人们的想象才能被欣赏。这种形象的间接性既是文学的局限,同时也赋予文学反映生活的极大自由和艺术表现上的巨大可能性,特别是在表现人物内心世界上,可以达到其它艺术所不可及的思想广度和深度。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曾将文学分为韵文与散文两大类,现代通常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影视文学等体裁。在各种体裁中又有多种样式。”(辞海1999:3813)可以说,影视文学是具备“文学”上述所有属性的“语言艺术”,只是它的语言同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体裁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影视语言有一套自己独特的词汇与语法系统——声画与蒙太奇、长镜头。这就是影视文学继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四种传统文学体裁之后,获得“第五文学”称号的主要原因。
影视作品的文学属性至少可以通过两大方面加以概述:首先,影视与文学都是语言艺术,两者都借助语言来塑造艺术形象,只是所运用的语言有所不同而已。影视语言较之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语言相对复杂一些,除了人物语言还包括画面语言。而人物语言又分为对白语言和指示语言其次,影视与文学所运用的叙事手段极其相似。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怎样区分影视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差异。都无法否认两者间的彼此渗透与深刻联系。究其实质,两者间的这种彼此渗透与深刻联系是由影视与文学基本特征的一致所决定的。这种一致首先表现在,影视和文学都是运用形象思维塑造生动可感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唤起人们审美感知的艺术样式。也就是说。影视与文学同样以塑造艺术形象为自己的基础。正因如此,无论是文学家还是影视艺术家,具体形象的感性材料要伴随他们艺术思维过程的始终。两者间的差别只是,文学形象最终只能物化为文字,而影视艺术形象则转化为有声语言和画面语言。这种差别只限于影视作品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作品之间。影视与文学基本特征的一致还表现在,两者都是时间艺术,都具有时间艺术塑造形象的延续方式。只不过两者塑造形象的延续方式所依赖的物质媒介有所不同,例如。小说是一个词一个词地在延续时间中积累组合个别形象。最终在读者的脑海里形成一篇小说的完整故事形象,而电影则是一个画面一个画面地在延续时间中运动发展,最终在观众眼前构成整个影片的银幕形象。两者共同的时间艺术的延续形式,为电影在其发展初期借鉴文学中的“蒙太奇”手法提供了必要条件。
对影视作品来说,蒙太奇是一种重要的叙事手段。说起影视作品借用文学作品的叙事手段,有人认为,格里菲斯著名的平行交替剪辑手法(平行蒙太奇)源自狄更斯的“平行叙事”手法。另外,格里菲斯还借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线形因果叙事法则。即所谓“开始、发展、高潮、结尾”模式,从而形成一个封闭完整的叙事体。总之。影视作品广泛吸收文学作品的优秀创作手法(“影视文学”概念本身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同时,又反过来影响文学创作(主要表现在影视文学创作方面)。毫无疑问,两者之间存在着极其深刻的联系。这就说明,影视作品的文学属性是不容辩驳的客观现实。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发现,影视翻译是一种特殊的文学翻译,或者说影视翻译是文学翻译的一个特殊分支。
(3)语言的综合性
影视语言是影视作品赖以完成叙事功能的主要工具。影视作品中人物对白的叙事功能自然毋庸赘述。仅就默片时期的影片而言,虽然没有人物对白,但同样能够很好地完成叙事任务。只不过那时的电影叙事主要依靠演员符合默片叙事规律的特殊表演艺术与技巧。这一事实说明,画面语言也具备叙事功能。换句话说,画面文本具有自身独特的叙事功能、叙事手段与叙事规律。那就是依靠镜头的各种角度(摄影摄像机与被摄对象的方位关系。包括平、仰、俯、正、侧、背等)、各种景别(全景、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以及组接各镜头或段落的手法——蒙太奇或者长镜头——讲故事。有人甚至借助语言学术语,把画面称为电影语言的词汇,将蒙太奇喻为电影语言的语法。这就说明,“影视语言由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人物对白,独白,旁白)两部分组成”(朴哲浩2007:116)。画面语言是影视作品受众通过视觉解读的部分,而人物语言则是通过听觉理解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影视语言也可以称为视听语言。如果将一部影视作品看作一个文本,那么,影视语言是由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构成的有机整体。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又分别由大量子文本组成。画面子文本包括镜头、场景、段落等。而这些画面子文本又由各种景别,即全景、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构成。言语子文本则包括与上述画面子文本紧密相连的人物言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子文本中的最小表意单位属于影视语言的“词汇”部分。不难看出,影视语言具有二元对立特征。那么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两者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互为各自存在的条件。它们合二为一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朴哲浩2007:117)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之间的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由两者均存在的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所决定的。正是由于两者均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而各自的长处恰好又是对方所缺乏的,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才能够互相取长补短,两者合二为一构成表现力更加丰富的有机整体——影视语言。
由此可见,影视语言既有别于人类自然语言,又不同于诸种艺术语言,既不是广义语言,也不属于狭义语言。影视语言是广义语言与狭义语言合二为一的产物,因此兼备两者的语言特点。显而易见,影视语言是一种综合语言。这种影视语言观,一方面,可以说是对影视语言的客观而科学的描述,另一方面,为科学的影视翻译研究打下良好理论基础。
三、结语
综上所述,从影视翻译研究角度讲,影视作品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本质特征(大众文化娱乐产品)、文学属性(决定影视翻译是一种特殊的文学翻译或者文学翻译的一个特殊分支)以及影视语言的综合性。
[关键词] 影视翻译 影视作品 大众文化娱乐产品 文学属性 影视语言
一、引言
影视翻译研究的必要前提在于对影视作品主要特征的理性认识。影视作品的特征虽涉及繁多,但是与影视翻译研究关系密切的主要特征才是本文涉猎和论证的要点。而且在探讨特征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澄清两点认识:(1)“影视作品”的概念(2)“影视作品”与“影视文学”的关系。
通常人们所认识的“影视作品”是指已经制作完成,观众可能看到的影片和电视剧。但是,从影视翻译角度讲,“影视作品”有更宽泛的内涵。朴哲浩指出,“影视作品指业已制作完成的影片与电视剧,包括其完成台本(通称剧本)。也就是说,剧本是影视作品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朴哲浩2008:4)既然剧本也是“影视作品”的一部分,那么影视作品又将和与剧本关系密切的“影视文学”作何区别?影视文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影视文学就是指具体的电影电视文学剧本。而广义的影视文学是“一种注重按照蒙太奇方式刻画动态的视觉形象的文学样式。”(黄会林,周星2002:44)。因此,作为文学的一部分,影视文学有其自身独立的文学价值。这种独特性为影视翻译研究带来了独特的视角和研究课题。那么,与影视翻译研究关系密切的影视作品,其主要特征有哪些呢?
二、影视作品的主要特征
在影视翻译研究的视角下,影视作品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种:
(1)大众文化娱乐产品属性的本质特征
众所周知,电视艺术的形成和发展直接得益于电影艺术,因此,就艺术创作因素而言,电视与电影具有许多共性,而主要的共性在于二者共享同一套语言系统。即“影视语言”,遵循相同的叙事艺术理论。这一点也充分体现在影视文学的特点之中:电影文学占据重要位置,也代表着影视文学的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影视作品的本质特征就是电影的本质特征。
那么,电影是什么?如果从本体论的视角来回答这个问题,恐怕目前我们无法得到定论。因为世界各国电影理论界至今尚未彻底达成统一,究其缘由就在于电影与艺术,电影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在“艺术与商业的矛盾”、“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的对立”中,“电影”的属性和本质无法清晰地得到诠释。早在上世纪初,意大利现实主义艺术评论家里卡多·卡努杜就提出“电影是第七艺术”的观点。尽管当时,电影的发展还处在童年时期,电影理论还没有形成。大众文化尚处萌芽状态,但是欧洲一些“传统艺术大国”的艺术家还是开始注意到电影的广阔“艺术潜力”。在这种大背景下,里卡多·卡努杜首次提出电影是具有巨大艺术魅力的“光的艺术”的观点,并声称电影应当是继传统“六艺”之后的“第七艺术”。他认为,不能允许商人利用电影牟利,应该把电影还给艺术家。他的观点自然会受到众多传统艺术家的响应,为电影这一新兴综合艺术步入神圣艺术殿堂打下牢固基础,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艺术与商业的矛盾”、“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的对立”。这种矛盾与对立,随着大众文化的兴起,随着科技大发展时代的到来,越发显得明显、激烈。
电影发展的历史也表明,整个电影发展史就是“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交替发展或者两者同存共在的历史。“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具有各自存在的合理性与历史背景。精英分子挥舞着“艺术电影”大旗帜,百般攻击面向大众的电影为惟利是图、迎合大众低级趣味的“商业电影”。于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和六七十年代,先后出现诸如先锋派、抽象电影、实验电影、现代派、新浪潮、哲理电影等众多电影流派。它们的主张名目繁多、五花八门,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点,即不同程度地反对电影的叙事性。这种理论观点至今仍然有其市场,依旧对电影创作实践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科技高度发展、几乎所有传统艺术都衍生出面向大众的“叛逆者”、商品经济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艺术电影”同样具有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但其前提是制作电影的目的不是赢利,而是制作者个性的张扬、情感的抒发、艺术的探索。以好莱坞为代表的“商业电影”则全然不顾来自“艺术电影”的非难,一贯坚持为大众创作的原则,同时也赢得高票房、高利润,为电影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的对立,其实质为“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拟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的对立。其实,“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之间大可不必势不两立。一方面,可以根据各自观众群的不同口味,分别制造出“萝卜”与“青菜”,另一方面,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商业电影”并不排斥“艺术”成分,同时“艺术电影”也不能不考虑“商业”因素。换句话说,电影的“艺术性”与“商业性”并不相互矛盾。其中的关键是,“艺术”与“商业”、“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两对矛盾中,确定前者还是后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消费社会已经来临的今天,这似乎不该成为问题,因为,消费社会最典型的文化特点之一就是大众文化。“电影作为一门艺术与其它传统艺术有一个本质性的不同点,那就是它首先是一门工业,一门由光学摄录系统和洗印放映系统构成的工业。其次它才是一门艺术”(邵牧君2005:31)。对电影的这种认识,既符合电影的本质属性(电影诞生之处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投合人性中最本能的要求——娱乐),也迎合当今时代特征(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已具备消费文化产品的可能)。
另外。从我国引进国外影视作品的样式来看,多数影视作品属于大众文化娱乐产品。这是由大众文化大背景下影视作品的商业性与娱乐性所决定的。仅就国外影片的引进而言,大部分是大众文化特点浓厚、娱乐性极强的常规电影产品。而个人化倾向明显的所谓实验片、探索片等,其引进量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可见,影视作品是一种大众文化娱乐产品。这是影视作品的本质特征,是影视作品各种属性中的第一属性。
(2)文学属性
长久以来,在制作影视作品的实践中,“影视”与“文学”之间的关系虽然密不可分,两者交叉所形成的新的文学样式——“影视文学”也成既定事实。但“影视”一直游离于“文学”之外,迟迟得不到“文学”的认可。“文学”似乎羞于与“影视”为伍。如今,这种状况却大有改观。一方面,大量影视文学专著陆续问世,另一方面,我国权威辞书业已承认影视文学的地位。我们不妨看一看《辞海》对“文学”的解释:“社会意识形态之一。中外古代都曾把一切用文字书写的书籍文献统称为文学。现代专指用语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 感情的艺术,故又称‘语言艺术’。文学通过作家的想象活动把经过选择的生活经验体现在一定的语言结构中,以表达人对自己生存方式的某种发现和体验。因此它是一种艺术创造,而非机械地复制现实。在阶级社会里,文学带有阶级性,优秀的作品又往往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文学的形象不具有造型艺术的直观性,而需借助词语唤起人们的想象才能被欣赏。这种形象的间接性既是文学的局限,同时也赋予文学反映生活的极大自由和艺术表现上的巨大可能性,特别是在表现人物内心世界上,可以达到其它艺术所不可及的思想广度和深度。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曾将文学分为韵文与散文两大类,现代通常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影视文学等体裁。在各种体裁中又有多种样式。”(辞海1999:3813)可以说,影视文学是具备“文学”上述所有属性的“语言艺术”,只是它的语言同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体裁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它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影视语言有一套自己独特的词汇与语法系统——声画与蒙太奇、长镜头。这就是影视文学继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四种传统文学体裁之后,获得“第五文学”称号的主要原因。
影视作品的文学属性至少可以通过两大方面加以概述:首先,影视与文学都是语言艺术,两者都借助语言来塑造艺术形象,只是所运用的语言有所不同而已。影视语言较之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语言相对复杂一些,除了人物语言还包括画面语言。而人物语言又分为对白语言和指示语言其次,影视与文学所运用的叙事手段极其相似。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怎样区分影视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差异。都无法否认两者间的彼此渗透与深刻联系。究其实质,两者间的这种彼此渗透与深刻联系是由影视与文学基本特征的一致所决定的。这种一致首先表现在,影视和文学都是运用形象思维塑造生动可感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唤起人们审美感知的艺术样式。也就是说。影视与文学同样以塑造艺术形象为自己的基础。正因如此,无论是文学家还是影视艺术家,具体形象的感性材料要伴随他们艺术思维过程的始终。两者间的差别只是,文学形象最终只能物化为文字,而影视艺术形象则转化为有声语言和画面语言。这种差别只限于影视作品与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作品之间。影视与文学基本特征的一致还表现在,两者都是时间艺术,都具有时间艺术塑造形象的延续方式。只不过两者塑造形象的延续方式所依赖的物质媒介有所不同,例如。小说是一个词一个词地在延续时间中积累组合个别形象。最终在读者的脑海里形成一篇小说的完整故事形象,而电影则是一个画面一个画面地在延续时间中运动发展,最终在观众眼前构成整个影片的银幕形象。两者共同的时间艺术的延续形式,为电影在其发展初期借鉴文学中的“蒙太奇”手法提供了必要条件。
对影视作品来说,蒙太奇是一种重要的叙事手段。说起影视作品借用文学作品的叙事手段,有人认为,格里菲斯著名的平行交替剪辑手法(平行蒙太奇)源自狄更斯的“平行叙事”手法。另外,格里菲斯还借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线形因果叙事法则。即所谓“开始、发展、高潮、结尾”模式,从而形成一个封闭完整的叙事体。总之。影视作品广泛吸收文学作品的优秀创作手法(“影视文学”概念本身很好地说明这一点),同时,又反过来影响文学创作(主要表现在影视文学创作方面)。毫无疑问,两者之间存在着极其深刻的联系。这就说明,影视作品的文学属性是不容辩驳的客观现实。
通过以上论述不难发现,影视翻译是一种特殊的文学翻译,或者说影视翻译是文学翻译的一个特殊分支。
(3)语言的综合性
影视语言是影视作品赖以完成叙事功能的主要工具。影视作品中人物对白的叙事功能自然毋庸赘述。仅就默片时期的影片而言,虽然没有人物对白,但同样能够很好地完成叙事任务。只不过那时的电影叙事主要依靠演员符合默片叙事规律的特殊表演艺术与技巧。这一事实说明,画面语言也具备叙事功能。换句话说,画面文本具有自身独特的叙事功能、叙事手段与叙事规律。那就是依靠镜头的各种角度(摄影摄像机与被摄对象的方位关系。包括平、仰、俯、正、侧、背等)、各种景别(全景、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以及组接各镜头或段落的手法——蒙太奇或者长镜头——讲故事。有人甚至借助语言学术语,把画面称为电影语言的词汇,将蒙太奇喻为电影语言的语法。这就说明,“影视语言由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人物对白,独白,旁白)两部分组成”(朴哲浩2007:116)。画面语言是影视作品受众通过视觉解读的部分,而人物语言则是通过听觉理解的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影视语言也可以称为视听语言。如果将一部影视作品看作一个文本,那么,影视语言是由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构成的有机整体。画面文本与言语文本又分别由大量子文本组成。画面子文本包括镜头、场景、段落等。而这些画面子文本又由各种景别,即全景、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构成。言语子文本则包括与上述画面子文本紧密相连的人物言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子文本中的最小表意单位属于影视语言的“词汇”部分。不难看出,影视语言具有二元对立特征。那么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两者之间是对立统一关系,互为各自存在的条件。它们合二为一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朴哲浩2007:117)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之间的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由两者均存在的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所决定的。正是由于两者均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而各自的长处恰好又是对方所缺乏的,画面语言与人物语言才能够互相取长补短,两者合二为一构成表现力更加丰富的有机整体——影视语言。
由此可见,影视语言既有别于人类自然语言,又不同于诸种艺术语言,既不是广义语言,也不属于狭义语言。影视语言是广义语言与狭义语言合二为一的产物,因此兼备两者的语言特点。显而易见,影视语言是一种综合语言。这种影视语言观,一方面,可以说是对影视语言的客观而科学的描述,另一方面,为科学的影视翻译研究打下良好理论基础。
三、结语
综上所述,从影视翻译研究角度讲,影视作品的主要特征可以归纳为本质特征(大众文化娱乐产品)、文学属性(决定影视翻译是一种特殊的文学翻译或者文学翻译的一个特殊分支)以及影视语言的综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