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事故原因造成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讨

来源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zpyccx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铁路交通事故的内涵作出明确界定,并对其归责原则和赔偿限额作出明确规定。而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非铁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如何处理,本文从基本类型、归责原则和是否适用限额赔偿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其他文献
从刑事错案视角,以归纳演绎和综合分析,对我国刑事司法鉴定制度现状进行剖析:刑事诉讼中当事人鉴定申请权的限制、司法鉴定过程中对检材的处理以及鉴定技术手段和办案机关的
受贿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其特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国家工作人员收取他人财物是基于劳务的因素,未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不能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取他人财物含有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