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是wTO多哈回合谈判中的重要议题,当前的GATT一般保障措施和SSG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保障问题关注不足,SSM的建立可有效缓解传统保障机制对发展中国家保护不力的难题。后多哈时代,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问题的有效解决应在全球化视野下,以生存权与发展权平等为逻辑起点,构建全球性的利益协调机制,加强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中国应继续坚持特殊保障机制只能为发展中国家使用,适用范围包括一般农产品且适用较低的触发水平,从而易于简便、有效的实施,维护发展中成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