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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关于”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的要求,住建部于2014年启动了每年一次的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的农村人居环境调查,近日就2015年的调查工作发出通知。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对象为全国所有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调查内容包括行政村地址信息、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以及照片信息等,共6类48项调查指标,部分指标较2014年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