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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中,教师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师生之间信息的传递和情感的交流,都必须以语言作为媒介。对语文教师而言,教学语言的规范性能增强课堂教学的感染力、引发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口语规范性
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应是学生语言的样板,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语言、语感训练,所以教师教学时必须使用标准的、规范的普通话,在语音、吐字、音量、语速、词汇、语法等方面都要符合要求,做到发音要准确,吐字要清晰。例如:“黄豆”一词,读书音(huang dou),而在南方许多地方会话音(wang dou);“开花”一词,读书音(kai hua),然而在湖北有的地方会话音(kai fa)。另外,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应舍其俗(会话音),取其雅(读书音),舍弃个人习惯和方言习惯,正确运用标准语音。此外,教学语言的美还在于人文性与赏析性,在语言表达时切忌“嘴里像含着个热饺子”含糊不清,要做到吐字清楚、发音响亮、圆润悦耳,能给学生以美的享受。相反,吐字不清,势必会影响学生听讲情绪,造成课堂教学质量下降。
音量、语调、语速的规范性
教学语言作为一种有声语言,相比较书面语,有声语言借助语音的细微变化、语调语气的转换,使课堂教学变得更加生动形象、意趣盎然。
话音太小听不清,音量过大使人听了不舒服,要使坐在最后一排的学生也能听清楚为宜。此外,讲话还要注意气息的控制,不能有气无力,前重后轻,避免听者只能听清前半句,听不清后半句的现象出现。
语气和语调在表意方面往往产生意蕴言外的特殊功效,通过语气可以表达明确的情感信息。由于学生有独特的“个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多会采用“因材施教”的方法进行教学,这就要求教师要按课文的不同内容、情感态度,通过声音上的高低、升降、曲直、强弱的变化,使语言生动活泼、富有情趣,具有更好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从而形成语调美。另外,与学生的沟通注重语气的运用,特别是要给予学生赞赏、肯定、鼓励、尊重等评价,从而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利于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语速调整也是教师实现主体语言对象化,说话者的激愤、喜悦、欢庆、振奋、悲痛等情绪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凭借语速表达出来。语文教师要做到语调自然和谐,要有抑扬顿挫和轻重缓急。同时,课堂教学语言的速度宜慢一点,要根据年级的高低而定,特别是低年级速度更应慢些,一般以每分钟200- 250字为宜。
词汇规范性
教学语言用词要规范,避免因滥用词汇给学生造成的误导。课堂语言用词应注意:首先选取通用词汇。如“小孩”共同语称“孩子”,就不可以四川方言叫“娃儿”,南方方言叫“伢崽”;其次要舍弃土俗,取其文雅。如“小”不能以北方方言说它“一丢丢儿”,也不能以南方少数方言“细细的”或“一丁点”来称。若都是比较规范形式的同义词,应视语境和语体而定。如“诞辰”“夫人”分别与“生日”“妻子”是同义词,这要看场合和语体是否严肃庄重。“诞辰”多指对尊敬之人之“生日”的称呼;“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而“生日”与“妻子”都只是普通的说法,况且“妻子”只能是丈夫称呼,其他人是不能称呼的。课堂是严肃庄重的场合,而且“诞辰”和“夫人”都多含尊敬之意,这就区别出了语体的端庄与严谨。因而课堂语言用词必须加以选择,语文老师授课语言应选择“诞辰”“夫人”。
语法规范
叶圣陶先生说过,“语文”一词中,“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不管是口头语言,还是书面语言,语文学习的目的之一就是语言学习。因此,语言学习离不开语法的指导。语法能够有助于对词意的理解、情感的表达以及指导学生修改病句,从而使学生能够系统地了解现代汉语知识。
语法不规范的现象主要指方言说法和有语法错误的说法。有这样两句课堂教学语言:“他每年要给几万元钱他爸爸……”“从这一件平凡的小事中,却说明了一个大问题。”前者其实是句粤方言,说话习惯把交代的对象(他爸爸)说在后。但普通话来说应是“他每年要给他爸爸几万元钱……”方言说法易给学生造成知识误差,使学生以为存在宾语后置的语法错误。这充分地证明了教师的讲课语言不能随便使用方言或随意性语言。后者,语言上确实存在着成分残缺的语法错误。句子的本意主语应是“小事”,可是在它前边加上了介词“从”,后边加上“中”, “小事”就成了介词结构,变为“说明”的状语,整个句子就缺主语了。这种有语法错误的说法,虽是个人性的、偶发性的错误现象,但这句话是违反了普通话语法结构原则,在教学当中一定要加以规范。
总之,教学语言在语文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是每一位语文教师应当钻研并掌握的基本教学技能。
(作者单位:河北省迁西县三屯营中学)
口语规范性
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应是学生语言的样板,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语言、语感训练,所以教师教学时必须使用标准的、规范的普通话,在语音、吐字、音量、语速、词汇、语法等方面都要符合要求,做到发音要准确,吐字要清晰。例如:“黄豆”一词,读书音(huang dou),而在南方许多地方会话音(wang dou);“开花”一词,读书音(kai hua),然而在湖北有的地方会话音(kai fa)。另外,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应舍其俗(会话音),取其雅(读书音),舍弃个人习惯和方言习惯,正确运用标准语音。此外,教学语言的美还在于人文性与赏析性,在语言表达时切忌“嘴里像含着个热饺子”含糊不清,要做到吐字清楚、发音响亮、圆润悦耳,能给学生以美的享受。相反,吐字不清,势必会影响学生听讲情绪,造成课堂教学质量下降。
音量、语调、语速的规范性
教学语言作为一种有声语言,相比较书面语,有声语言借助语音的细微变化、语调语气的转换,使课堂教学变得更加生动形象、意趣盎然。
话音太小听不清,音量过大使人听了不舒服,要使坐在最后一排的学生也能听清楚为宜。此外,讲话还要注意气息的控制,不能有气无力,前重后轻,避免听者只能听清前半句,听不清后半句的现象出现。
语气和语调在表意方面往往产生意蕴言外的特殊功效,通过语气可以表达明确的情感信息。由于学生有独特的“个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多会采用“因材施教”的方法进行教学,这就要求教师要按课文的不同内容、情感态度,通过声音上的高低、升降、曲直、强弱的变化,使语言生动活泼、富有情趣,具有更好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从而形成语调美。另外,与学生的沟通注重语气的运用,特别是要给予学生赞赏、肯定、鼓励、尊重等评价,从而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利于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语速调整也是教师实现主体语言对象化,说话者的激愤、喜悦、欢庆、振奋、悲痛等情绪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凭借语速表达出来。语文教师要做到语调自然和谐,要有抑扬顿挫和轻重缓急。同时,课堂教学语言的速度宜慢一点,要根据年级的高低而定,特别是低年级速度更应慢些,一般以每分钟200- 250字为宜。
词汇规范性
教学语言用词要规范,避免因滥用词汇给学生造成的误导。课堂语言用词应注意:首先选取通用词汇。如“小孩”共同语称“孩子”,就不可以四川方言叫“娃儿”,南方方言叫“伢崽”;其次要舍弃土俗,取其文雅。如“小”不能以北方方言说它“一丢丢儿”,也不能以南方少数方言“细细的”或“一丁点”来称。若都是比较规范形式的同义词,应视语境和语体而定。如“诞辰”“夫人”分别与“生日”“妻子”是同义词,这要看场合和语体是否严肃庄重。“诞辰”多指对尊敬之人之“生日”的称呼;“夫人”,古代诸侯的妻子称夫人,明清时一、二品官的妻子封夫人,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现在多用于外交场合。而“生日”与“妻子”都只是普通的说法,况且“妻子”只能是丈夫称呼,其他人是不能称呼的。课堂是严肃庄重的场合,而且“诞辰”和“夫人”都多含尊敬之意,这就区别出了语体的端庄与严谨。因而课堂语言用词必须加以选择,语文老师授课语言应选择“诞辰”“夫人”。
语法规范
叶圣陶先生说过,“语文”一词中,“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不管是口头语言,还是书面语言,语文学习的目的之一就是语言学习。因此,语言学习离不开语法的指导。语法能够有助于对词意的理解、情感的表达以及指导学生修改病句,从而使学生能够系统地了解现代汉语知识。
语法不规范的现象主要指方言说法和有语法错误的说法。有这样两句课堂教学语言:“他每年要给几万元钱他爸爸……”“从这一件平凡的小事中,却说明了一个大问题。”前者其实是句粤方言,说话习惯把交代的对象(他爸爸)说在后。但普通话来说应是“他每年要给他爸爸几万元钱……”方言说法易给学生造成知识误差,使学生以为存在宾语后置的语法错误。这充分地证明了教师的讲课语言不能随便使用方言或随意性语言。后者,语言上确实存在着成分残缺的语法错误。句子的本意主语应是“小事”,可是在它前边加上了介词“从”,后边加上“中”, “小事”就成了介词结构,变为“说明”的状语,整个句子就缺主语了。这种有语法错误的说法,虽是个人性的、偶发性的错误现象,但这句话是违反了普通话语法结构原则,在教学当中一定要加以规范。
总之,教学语言在语文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是每一位语文教师应当钻研并掌握的基本教学技能。
(作者单位:河北省迁西县三屯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