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金银首饰的范围《通知》第一条所称“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镇企(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二、零售业务的范围t通知》第三条所称“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另有规定者除外).下列行为视同零售业务:(-)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会银首饰.加工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