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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自2003年启动以来,取得了重大进展.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随着经济合作的推进,迫切需要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金融业发展的特点集中反映在金融科技的提高.开展泛珠三角区域金融科技的交流,有利于促进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并推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