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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第一妖股”杭萧钢构闹出的股市动荡至今才荡尽余波。
2009年5月19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杭萧钢构民事赔偿案的五名原告代理律师与被告代理律师及公司代表达成和解:凡在2007年2月12日至4月28日之前购买杭萧钢构股票,直至2007年4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而遭受损失的原告,均可获赔,比例为82%,总金额400多万元。
赔偿方式全部以货币一次性支付。
到今年5月14日,为期两年的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共有127位投资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单独立案,总计索赔金额590万元。其中,118位投资者的索赔请求获得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
投资者律师团最初提出90%的赔付比例,杭萧钢构方提出70%,双方最终以82%达成共识。
杭萧钢构一案素有“2007年证券市场第一大案、全流通时代第一案”之称。
2007年初,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344亿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这一消息足以对杭萧钢构公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对此,公司董事长单银木仅在公司内部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同时公开披露,引起股价异动。
事后,杭萧钢构对该事件又进行虚假性陈述,严重影响投资者决策。
2007年4月30日,证监会正式对杭萧钢构及其高管进行处罚,罚款40万元。5月14日,杭萧钢构公告公布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致歉声明。
2007年6月,投资者据此向杭萧钢构提起索赔诉讼。
《第一财经日报》希望杭州中院对这一案件的处理方式、策略能够成为今后全国类似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范例。
律师宋一欣案件拖延主要是被告杭萧钢构方面不愿意早点开庭,因为一开庭杭萧钢构肯定败诉,而因杭萧钢构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很多,远远不止参与起诉的127人,所以杭萧钢构尽量把时间拖到诉讼期末尾,这样即使败诉,那些受损但未参与诉讼的其他投资者也将因时效期结束而丧失起诉机会。
法律专家等待诉讼的时间长达两年之久,时间拖延太长,股民成本太高。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股民傅有来我当时对股民打官司告上市公司没什么信心,总觉得股民是弱势群体,上市公司实力强大,说不定到时候官司输了,自己连诉讼费都要赔进去。但想不到真的能拿到赔偿,对这个结果我比较满意。我庆幸自己搭上了杭萧钢构索赔案的末班车。
《竞争力》杭萧钢构案如果真能带来两大转变,这个案件才真正有价值。第一个转变是上市少跟股东“逗你玩”,真正尊重股东,真正了解信息披露的严肃性;第二个转变是股东真正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当然,这两大转变都基于证监会把裁判工作做得更好。
2009年5月19日,在杭州市中级法院,杭萧钢构民事赔偿案的五名原告代理律师与被告代理律师及公司代表达成和解:凡在2007年2月12日至4月28日之前购买杭萧钢构股票,直至2007年4月30日(含)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而遭受损失的原告,均可获赔,比例为82%,总金额400多万元。
赔偿方式全部以货币一次性支付。
到今年5月14日,为期两年的诉讼时效到期之前,共有127位投资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单独立案,总计索赔金额590万元。其中,118位投资者的索赔请求获得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
投资者律师团最初提出90%的赔付比例,杭萧钢构方提出70%,双方最终以82%达成共识。
杭萧钢构一案素有“2007年证券市场第一大案、全流通时代第一案”之称。
2007年初,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344亿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这一消息足以对杭萧钢构公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对此,公司董事长单银木仅在公司内部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同时公开披露,引起股价异动。
事后,杭萧钢构对该事件又进行虚假性陈述,严重影响投资者决策。
2007年4月30日,证监会正式对杭萧钢构及其高管进行处罚,罚款40万元。5月14日,杭萧钢构公告公布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致歉声明。
2007年6月,投资者据此向杭萧钢构提起索赔诉讼。
《第一财经日报》希望杭州中院对这一案件的处理方式、策略能够成为今后全国类似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范例。
律师宋一欣案件拖延主要是被告杭萧钢构方面不愿意早点开庭,因为一开庭杭萧钢构肯定败诉,而因杭萧钢构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很多,远远不止参与起诉的127人,所以杭萧钢构尽量把时间拖到诉讼期末尾,这样即使败诉,那些受损但未参与诉讼的其他投资者也将因时效期结束而丧失起诉机会。
法律专家等待诉讼的时间长达两年之久,时间拖延太长,股民成本太高。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股民傅有来我当时对股民打官司告上市公司没什么信心,总觉得股民是弱势群体,上市公司实力强大,说不定到时候官司输了,自己连诉讼费都要赔进去。但想不到真的能拿到赔偿,对这个结果我比较满意。我庆幸自己搭上了杭萧钢构索赔案的末班车。
《竞争力》杭萧钢构案如果真能带来两大转变,这个案件才真正有价值。第一个转变是上市少跟股东“逗你玩”,真正尊重股东,真正了解信息披露的严肃性;第二个转变是股东真正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当然,这两大转变都基于证监会把裁判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