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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保护官等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责描述分析,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强制要求任命数据保护官以确保"合规"的规定,成为基于问责制合规框架的重要"基石",美国、德国、新加坡、印度等国也有类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安全负责人以及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