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举报:全天候的反腐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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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网络举报是一种随着网络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举报方式。近年来,为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举报人通过网站发帖等网络传递方式,将举报事项公布于世,这种来自民间的举报方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那么,网络举报究竟有多大威力?它值不值得提倡?网络举报会不会涉及被举报人的名誉权或隐私权?人们该如何行使正当的举报权……
  
  网络举报的巨大威力
  
  2007年6月,“黑社会开装甲车”事件在网络上广为传播。这个以杨树宽为首的河北唐山特大涉黑涉枪案件,经中国百姓法制网率先披露后,立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人民网等国内多家网站先后转载,再经过传统媒体的曝光,一时间震惊全国。随后,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河北有关主要责任人一查到底。
  河北省委责成省公安厅异地调警深入侦察。随后,警方起获该组织各种枪支38支,警用催泪弹12枚,子弹1万多发,军用装甲车等军用车辆4辆。该团伙以非法拥有的各种枪支和重武器装备为作案工具,疯狂作案,先后敲诈他人财产达8亿多元。“史上最牛的黑团伙”经网络举报后,最终被警方捣毁。
  仍然是在6月,一个反腐网站也被炒得沸沸扬扬。
  重庆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上任仅半个多月,就被“双规”。纪委证实,贾在云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达341万元。
  贾在云的落马,缘于不同寻常的举报——知情者建立了专门的网站,曝光了其涉嫌的经济问题,纪委据此介入调查。举报者自称是名普通公务员,曾于2007年1月寄出两封贾在云腐败行为的举报信,但一直没有回音。2007年3月18日,他便开通了“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立即受到广大网民的通力支持,短时间内浏览量超过10万人,回帖300余个。
  可以说,贾在云在网站面前栽倒了。
  再举一例,人称“汉芯之父”的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同样也是被网络举报拉下了马。
  2003年2月,陈进负责的团队推出的“汉芯一号”,其实不过是从美国一家公司买回的芯片,雇人将芯片的原有标志磨掉,然后加上自己的“汉芯”标志。此后,“汉芯”二号、三号、四号相继问世,该项目成为国家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有关部门下拨大量课题经费,陈进也当上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还荣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上海市科技精英”等诸多称号。
  知晓内情的“深喉”先是通过传统渠道,向上海交大,上海市政府、科技部等部门举报,有关部委也成立了调查组,很快得出一个明显带有“淡化处理”倾向的结论,认定汉芯没有造假。“深喉”情急之下,进行网络举报。
  2006年1月14日,“深喉”在TOM社区发帖公布举报内容,“汉芯”造假的消息随即在网上流传开来。尽管有关方面随后发表“郑重声明”,指责网上流传的“汉芯黑幕”纯属捏造,但接下来的事实是,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汉芯涉嫌造假进行调查。此次,陈进没能逃过劫数。2006年5月,上海交大决定撤销陈进微电子学院院长行政职务和教授任职资格,解除其教授聘用合同。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也对陈进作出相应处罚。
  “深喉”选择了网络举报渠道,人们再一次看到了网络举报的威力。可见,网络举报的确威力无比。
  不久前,作家王朔也搭上了网络举报的快车——他利用博客写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某电视台电视剧审查小组利用审查节目之便涉嫌收受剧组贿赂。
  
  网络举报的优势和不足
  
  传统的举报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还有硬伤,那就是查处缺乏监督,举报的问题到底是否引起上级的重视?到底是否开始调查?不仅其他人不得而知,恐怕连举报者本人都不清楚。更有甚者,有的举报到最后不了了之,有的举报信反倒落到了被举报者的手里。
  互联网是开放的,举报了谁,举报了什么问题大家都看得到,谁也甭想捂住,让坏人无所遁形。网络举报的生命力就在于“公开透明”,这种优势是其他方式很难具备的。公开透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利于老百姓的参与,大家一起来补充材料、提供线索。
  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周江教授说:“网络监督具有传统媒介舆论监督无法达到的速度,是人们实现民主监督权利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使每个公民都能在网络上充分表达心声,有效地监督国家机关工作运行的效果。民间网络举报的背后,是网络监督的力量,它是公民平等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方式。”
  周教授认为,如今,网络举报无形中成为一种全天候的反腐利器,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很多腐败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就是源于网络上的实名或匿名举报,网络举报不仅为纠风、反腐工作提供了新鲜经验,也为拓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据了解,自从2005年中纪委和监察部公布了举报网站之后,全国各地的官方举报网站、民间反腐网站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大大增加了全社会反腐的力量。
  有专家认为,长期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包办一切,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则要求政府从全能变为有限,给民间的自主和灵活性留下足够的创造空间,一些事情,通过民间组织去办理可能效果会更好。因此说,一个理性的社会就应当是民间与政府良性互动。尤其在当前的信息时代,贪污腐败、违法犯罪也面临着新的变化,民间举报网站正好可以弥补政府相关部门的一些薄弱之处。
  民间举报网站风风火火,国家机关的网上举报又运行得怎么样呢?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说,真正能够立案侦查的线索寥寥无几。由于多数网上举报人存在盲目心理,检察机关接到的举报信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有病乱投医”,根本不在检察机关受理的范围之内。还有些网上举报的公民,在举报信中没有将事实交代清楚,或者没有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这给司法机关后期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由此可见,民间网络举报相比较国家的网上举报,效果是明显的。但是,也应看到,网络举报的背后,常常隐藏着太多的无奈。
  据了解,网络举报者都是在多次常规举报没有音讯,无奈之下才选择网络举报的,如果常规的举报方式能够迅速引起职能部门的重视,对被举报人的问题及时查处,相信网络举报是不会出现的。和其他常规举报方式相比,网络举报的风险相对来说更大,举报者很清楚这一点。
  相比较而言,国家机关设立的网上举报在技术上能确保保密,而民间举报网站很有可能因技术问题或其他原因将举报内容公开,一旦举报内容失实,或为被举报人“销毁证据”,就可能导致举报者因难以证明自己的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而触犯法律,构成诽谤罪的结果。所以, 网络举报者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先学会保护自己。
  因此,有专家认为,在法治社会,民间举报网站应在为线索保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掌握的情况汇报给有关部门。此外,公民举报时一定要先了解举报常识,以便将自己的举报正确投诉到对口部门。
  
  网络举报的司法争议
  
  早在2004年,沈阳市的姜焕文就以个人名义注册了“中国民间举报网”,并组织一些熟悉网络、法律的朋友认真运作这个网站。姜焕文认为,民间网络举报是国家机关网上举报的有力补充,帮助举报人维权,让更多的假冒伪劣商品下架、贪官落马,是自己的信念和追求。
  但是,和众多民间举报网一样,姜焕文的网站也是历经波折,开设仅38天就被有关部门封杀。姜焕文说:有关部门曾以个人无权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为由,将网站封杀,而事实上,我并没有受理任何一件投诉,只是将举报信息代为转交给有关部门。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也不可能有直接处理投诉的权利,网站不过是一个中转站,面向全国搜集举报信息。有的时候,我会充当一个代理人的角色,为举报人搜集证据、整理材料,而后帮助举报人形成书面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仅此而已。
  姜焕文解释说,现在,许多国家机关网站上的举报中心接到举报信后不能及时给予答复,许多举报材料犹如石沉大海,这就导致一些人利用极端的方式造势、炒作。其实,自己的网站不属于有认证许可的新闻网站,一旦发表了自己调查出来的所谓负面新闻而被网监部门发现,就很有可能被封杀。姜焕文认为,政府应当给予民间举报网站一个存在的空间,允许其合法活动,依法举报,避免有关线索流失。
  网络举报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7对此,有专家说,当前,不应该陷入对民间网络举报崇拜的误区里。国内某大学一位博士生导师,证据学专家表示,根据国家职权原则规定,像举报这样敏感的事情应由国家司法机关受理,而如姜焕文的举报网站一样,在接收举报信件中充当了一个民间的办案个体,在法律上没有支持。
  但是,郑州某律师事务所的毛锐律师认为,民间举报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受理举报,它只是作为一个平台,是对群众举报信的一种整理和转达,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明文不为罪,法律没有关于个人接受他人举报以及向有关部门转交举报的禁止性规定。
  毛锐认为,公民在向国家机关举报犯罪的同时,向其他公民和媒体举报犯罪以寻求援助,其他公民有权接受这种举报进行核实,都是公民行使正当权利的体现。但是,由于中国民间组织长期以来发育不良,不少人对其行为抱有怀疑、歧视甚至是敌视态度,民间举报网站自然难免遭到各种非议。
  毛锐说,关闭举报网站从某种意义上讲,剥夺了公民言论自由和监督权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认为,在我国,宪法充分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发表言论,但这种言论要规范在一定道德、法律范畴内。进行网络举报,首先要保证所举报事情不是虚构的,如果举报人的主观意图是中伤他人、侵犯他人名誉权,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的确,现在有不少网络举报成为个人宣泄情绪的工具,一些网站甚至成为不法分子肆意辱骂、侮辱、诽谤他人的龌龊场所。对此,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周扬认为,不管开设网站的人如何申明,说举报人的举报或评论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但终归不可能推卸责任。因此,当前还应加强对网站的管理,明确网站开办者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认为,网络举报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举报线索,进而实现民间网络举报行为与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对接。政府应本着兴利除弊、趋利避害的态度,鼓励、支持和引导合法的民间网上举报行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进而鼓励民间网络合法举报,打击非法举报的侵权犯罪行为。另外,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这一行为。
  当前,网络逐渐成为大众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民间举报网站作为网络社会中的新兴事物,如何取其利,去其弊,需要相关部门正确引导和规范,给它一个明确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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