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2014年9月,司法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解决好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提出要求;规定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原则、主要途径和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保障机制、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和表彰奖励机制;明确了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意见》下发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和司法部有关部署,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