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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研究者通常认为,贴黄(也作帖黄、押黄)在唐代是一项公文纠错制度;在宋代则用于补充奏章的内容,贴在正文之后;明清贴黄的含义有两种,一为奏章内容的摘要,一为文武百官的人事档案。笔者认为这一结论值得商榷。辽、金、元时期贴黄制度少有人进行研究,厘清这一时期贴黄制度情况,对了解贴黄制度从唐宋到明清的变化也至为重要。1.贴黄在唐代是宰相处理常务的方式根据《石林燕语》"唐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纸贴之,谓之贴黄",通常认为贴黄就是在敕书的错误处贴上黄纸,在黄纸上进行改正,这一结论需商榷。关于唐代贴黄的基本史料见于《唐国史补》:"宰相判四方之事有堂案,处分百司有堂帖……黄敕既行下,有小异同曰帖黄,一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