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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集装箱运输实务出发,分析船公司凭借二程提单收取提货押金,让收货方支付额外不合理费用(滞箱费、修箱费等)的根本原因,提出相应对策,以确保收货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集装箱运输 船公司 收货人 提货押金 二程提单 滞箱费 修箱费
一、集装箱运输简介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这种大型容器为载体,将货物集合组装成集装单元,以便在现代流通领域内运用大型装卸机械和大型载运车辆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和完成运输任务,从而更好地实现货物“门到门”运输的一种新型、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先进运输方式。由于集装箱运输使货物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发生重大改变,被称为20世纪的“运输革命”。集装箱运输可促使运输生产走向机械化、自动化。
(一)高效率
由于货物的标准化和装卸机械、运输工具的专业化和大型化,使集装箱运输成为一种高效率的运输方式:(1)装卸功率高。(2)运输工具利用率高。(3)资金周转率高。(4)节省包装运杂等费用。(5)提高库场使用率。(6)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
(二)高投资
集装箱运输虽然是一种高效率的运输方式,但是它同时又是一种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1)船公司必须对船舶和集装箱进行巨额投资。(2)集装箱运输中的港口的投资也相当大。(3)为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还需有相应的内陆设施及内陆货运站等,这方面的投资更是惊人。
(三)高协作
集装箱运输涉及面广、环节多、影响大,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系统工程。集装箱运输系统包括海运、陆运、空运、港口、货运站以及与集装箱运输有关的海关、商检、船舶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如果互相配合不当,就会影响整个运输系统功能的发挥,如果某一环节失误,必将影响全局,甚至导致运输生产停顿和中断。因此,要求搞好整个运输系统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高度协作。
集装箱运输的主要关系方有无船承运人、集装箱实际承运人(船公司)、集装箱租赁公司、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等。
1.无船承运人。他们专门经营集装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内陆运输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可以具备实际运输工具,也可不具备。
2.实际承运人(船公司)。掌握运输工具、并参与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通常他们拥有大量的集装箱,以利于集装箱的周转、调拨、管理以及集装箱与车船机的衔接。
3.集装箱租赁公司。专门经营集装箱出租业务。集装箱租赁对象主要是一些较小的运输公司、无船承运人以及少数货主。这类公司业务包括出租、回收、存放、保管以及维修等。
4.集装箱堆场。指办理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装卸、转运、保管、交接的场所。
5.集装箱货运站。是处理拼箱货的场所,它办理拼箱货的交接、配箱积载后,将箱子送往CY,并接受CY交来的进口货箱、进行拆箱、理货、保管,最后拨交给各收货人。同时也可按承运人的委托进行铅封和签发场站收据等业务。
此外,由于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是一个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及管理要求很高的行业,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系统工程,这就要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具有较高的素质,通力协作,才能胜任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国际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
二、集装箱运输实务
自2004年以来,某司开始接受集装箱运输以来,采用该方式进口的原料数量逐年递增,2008年8万吨,2009年9万吨,2010年18 万吨。与散货船运输相比较,对买卖双方来说,集装箱运输具有小批量均衡供应,降低流动资金,物流损耗低、计重比较准确的特点,但费用较高,环节多,操作繁琐,可控性较差。
前几年集装箱运输市场比较规范,某司集装箱量少,运作较顺畅,外商给予某司一定的费用补偿,如支付THC费或运费补贴等,但近年已逐渐取消,甚至产生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一)集装箱运输价格条款
某司集装箱运输使用的价格条款为CIF CY,该术语意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目的港当货物到达集装箱码头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集装箱码头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将一程提单等单据交付国外银行进行议付,国外银行随即将单据寄至国内开证银行,某司付款后取得整套单据。
(二)集装箱到港后工作流程
集装箱到港后,船公司通知货代。收货人委托货代向船公司以一程提单换取二程提单。货代以包括二程提单在内的正本单据报关、报检。海关、商检放行后,货代安排码头进行掏箱,把货物从集装箱内转移到箱外。集装箱由码头负责清洗,船公司、码头、理货公司共同验箱后,空箱交还船公司。
理货是指国家强制规定船公司在卸貨港交付货物时,委托港口外轮理货公司对货物进行计数、检查货物残损、指导装舱积载,制作有关单证等工作。凡货物包装或外表出现破损、污损、水湿、锈蚀、异常变化等现象,称为残损。理残是理货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就集装箱运输进口原料而言,理货公司在集装箱交接时,检查集装箱内外是否有残损,分清原残和工残,记载残损部位及状况,并出具报告。
(三)集装箱运输遇到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信誉较好的船公司,如马士基等,集装箱到港后一般给予收货人14至21天的免柜期,收货人一般无需支付滞箱费,换单也无任何附加条件,并在当地与码头、理货公司共同验箱、记录,收费较为公平公正。
但另一些规模较小的船公司,如MSC(地中海航运)、CSAV(南美油轮)、PIL(太平洋航运)、KLINE(川崎汽船)等,免柜期较短,甚至有些类别货物基本上为7天,无论周末、节假日、刮风、下雨,均计算在内,很容易产生高昂的滞箱费。这些船公司在换单时,收取数额惊人的提货押金,对某司造成许多困难。此类船公司不承认外轮理货公司记录,而是把空箱运回香港或深圳自行验箱,将所有破损都归咎于收货人,并按自己制定的标准收费,强行在收货人的提货押金里扣除修箱费。船公司认为卖货人在租用集装箱时不提出异议,所有集装箱即视为完好无损,这就意味着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时,集装箱已有的残损也必须由收货人来承担修理费用。 (四)分析问题原因
当前经济危机还未离去,经济形势萧条,海运市场竞争激烈,某些船公司为了生存,以低运费甚至零运费来吸引卖货人,然后巧立名目,如THC费、驳船操作综合费、滞箱费、修箱费等,向最弱势的收货人收取各项不合理的费用。这样,船公司既保证了货源,又赚取了利润。所以在运输方面卖货人的作用十分关键。虽然收货人在货款中向卖货人支付了足额运费,但卖货人是否向船公司支付运费直接决定了船公司是否向收货人收取不合理费用。如果卖货人在租船时,付足运费且在租船协议中明确规定船公司不向收货人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收货人即可顺利提货。但是目前的情况恰好相反。
船公司之所以能够迫使收货人交纳提货押金和支付不合理费用,关键在于他们持有货物的完全货权凭证——二程提单。集装箱到港后,收货人应尽快以一程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报关所需的二程提单,并在14天内向海关审报。没有二程提单,就无法报关;不报关,就无法掏箱;不掏箱,就会产生滞箱费,而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关,海关将向收货人收取滞报金,甚至处置货物。船公司正是利用单据交接程序上的缺陷,达到了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目的。
三、集装箱运输问题对策
綜上所述,船公司实际上成为了拿着二程提单收取提货押金强设关卡的山大王。在船公司眼中,收货人不是财神爷,而是过关卡的唐僧肉,不上供就不能过关。这种形势下,收货人的权利可想而知。为确保收货人的合法权益,提出对策如下:
一是从买卖贸易合同条款保障。积极与外商协商,促使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CIF CY条款中的责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确保某司在货物到港后顺利提货,促使卖货人在租船时,付足运费且在租船协议中明确规定船公司不向收货人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
二是实际业务落实,规避风险。实际业务执行中由收货人向卖方申请中意的船公司运输,或建立船公司黑名单备忘录,尽可能把不良船公司屏蔽在某司业务之外,通过市场经济手段改善集装箱海运市场秩序,驱逐、淘汰不良船公司。否则,修改运输条款:由收货人支付运费给船公司,掌握话语权。
三是通过第三方集装箱码头与船公司协调交涉。集装箱码头作为地主,是所有集装箱业务各方的焦点及枢纽所在,由集装箱码头通过与船公司的业务关系先行担保让收货人做提货操作,事后由集装箱码头与船公司对冲消化不合理费用。
四是求助于当地行政部门或行业监管机构,如物价局,通过市场行政手段或行业自律手段解决船公司的乱收费问题。
五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船公司的乱收费问题。
参考文献
[1]集装箱运输:http://baike.baidu.com/view/137137.htm#8.
作者简介:韩刚(1973-),男,汉族,湖南溆浦人,大学本科,经济师,研究方向:市场营销、物流、期货、基金,工作单位: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词】集装箱运输 船公司 收货人 提货押金 二程提单 滞箱费 修箱费
一、集装箱运输简介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这种大型容器为载体,将货物集合组装成集装单元,以便在现代流通领域内运用大型装卸机械和大型载运车辆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和完成运输任务,从而更好地实现货物“门到门”运输的一种新型、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先进运输方式。由于集装箱运输使货物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发生重大改变,被称为20世纪的“运输革命”。集装箱运输可促使运输生产走向机械化、自动化。
(一)高效率
由于货物的标准化和装卸机械、运输工具的专业化和大型化,使集装箱运输成为一种高效率的运输方式:(1)装卸功率高。(2)运输工具利用率高。(3)资金周转率高。(4)节省包装运杂等费用。(5)提高库场使用率。(6)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运质量。
(二)高投资
集装箱运输虽然是一种高效率的运输方式,但是它同时又是一种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1)船公司必须对船舶和集装箱进行巨额投资。(2)集装箱运输中的港口的投资也相当大。(3)为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还需有相应的内陆设施及内陆货运站等,这方面的投资更是惊人。
(三)高协作
集装箱运输涉及面广、环节多、影响大,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系统工程。集装箱运输系统包括海运、陆运、空运、港口、货运站以及与集装箱运输有关的海关、商检、船舶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如果互相配合不当,就会影响整个运输系统功能的发挥,如果某一环节失误,必将影响全局,甚至导致运输生产停顿和中断。因此,要求搞好整个运输系统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高度协作。
集装箱运输的主要关系方有无船承运人、集装箱实际承运人(船公司)、集装箱租赁公司、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等。
1.无船承运人。他们专门经营集装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内陆运输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可以具备实际运输工具,也可不具备。
2.实际承运人(船公司)。掌握运输工具、并参与集装箱运输的承运人。通常他们拥有大量的集装箱,以利于集装箱的周转、调拨、管理以及集装箱与车船机的衔接。
3.集装箱租赁公司。专门经营集装箱出租业务。集装箱租赁对象主要是一些较小的运输公司、无船承运人以及少数货主。这类公司业务包括出租、回收、存放、保管以及维修等。
4.集装箱堆场。指办理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装卸、转运、保管、交接的场所。
5.集装箱货运站。是处理拼箱货的场所,它办理拼箱货的交接、配箱积载后,将箱子送往CY,并接受CY交来的进口货箱、进行拆箱、理货、保管,最后拨交给各收货人。同时也可按承运人的委托进行铅封和签发场站收据等业务。
此外,由于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是一个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及管理要求很高的行业,是一个复杂的运输系统工程,这就要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等具有较高的素质,通力协作,才能胜任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国际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
二、集装箱运输实务
自2004年以来,某司开始接受集装箱运输以来,采用该方式进口的原料数量逐年递增,2008年8万吨,2009年9万吨,2010年18 万吨。与散货船运输相比较,对买卖双方来说,集装箱运输具有小批量均衡供应,降低流动资金,物流损耗低、计重比较准确的特点,但费用较高,环节多,操作繁琐,可控性较差。
前几年集装箱运输市场比较规范,某司集装箱量少,运作较顺畅,外商给予某司一定的费用补偿,如支付THC费或运费补贴等,但近年已逐渐取消,甚至产生了许多棘手的问题。
(一)集装箱运输价格条款
某司集装箱运输使用的价格条款为CIF CY,该术语意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目的港当货物到达集装箱码头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集装箱码头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将一程提单等单据交付国外银行进行议付,国外银行随即将单据寄至国内开证银行,某司付款后取得整套单据。
(二)集装箱到港后工作流程
集装箱到港后,船公司通知货代。收货人委托货代向船公司以一程提单换取二程提单。货代以包括二程提单在内的正本单据报关、报检。海关、商检放行后,货代安排码头进行掏箱,把货物从集装箱内转移到箱外。集装箱由码头负责清洗,船公司、码头、理货公司共同验箱后,空箱交还船公司。
理货是指国家强制规定船公司在卸貨港交付货物时,委托港口外轮理货公司对货物进行计数、检查货物残损、指导装舱积载,制作有关单证等工作。凡货物包装或外表出现破损、污损、水湿、锈蚀、异常变化等现象,称为残损。理残是理货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就集装箱运输进口原料而言,理货公司在集装箱交接时,检查集装箱内外是否有残损,分清原残和工残,记载残损部位及状况,并出具报告。
(三)集装箱运输遇到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信誉较好的船公司,如马士基等,集装箱到港后一般给予收货人14至21天的免柜期,收货人一般无需支付滞箱费,换单也无任何附加条件,并在当地与码头、理货公司共同验箱、记录,收费较为公平公正。
但另一些规模较小的船公司,如MSC(地中海航运)、CSAV(南美油轮)、PIL(太平洋航运)、KLINE(川崎汽船)等,免柜期较短,甚至有些类别货物基本上为7天,无论周末、节假日、刮风、下雨,均计算在内,很容易产生高昂的滞箱费。这些船公司在换单时,收取数额惊人的提货押金,对某司造成许多困难。此类船公司不承认外轮理货公司记录,而是把空箱运回香港或深圳自行验箱,将所有破损都归咎于收货人,并按自己制定的标准收费,强行在收货人的提货押金里扣除修箱费。船公司认为卖货人在租用集装箱时不提出异议,所有集装箱即视为完好无损,这就意味着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时,集装箱已有的残损也必须由收货人来承担修理费用。 (四)分析问题原因
当前经济危机还未离去,经济形势萧条,海运市场竞争激烈,某些船公司为了生存,以低运费甚至零运费来吸引卖货人,然后巧立名目,如THC费、驳船操作综合费、滞箱费、修箱费等,向最弱势的收货人收取各项不合理的费用。这样,船公司既保证了货源,又赚取了利润。所以在运输方面卖货人的作用十分关键。虽然收货人在货款中向卖货人支付了足额运费,但卖货人是否向船公司支付运费直接决定了船公司是否向收货人收取不合理费用。如果卖货人在租船时,付足运费且在租船协议中明确规定船公司不向收货人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收货人即可顺利提货。但是目前的情况恰好相反。
船公司之所以能够迫使收货人交纳提货押金和支付不合理费用,关键在于他们持有货物的完全货权凭证——二程提单。集装箱到港后,收货人应尽快以一程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报关所需的二程提单,并在14天内向海关审报。没有二程提单,就无法报关;不报关,就无法掏箱;不掏箱,就会产生滞箱费,而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关,海关将向收货人收取滞报金,甚至处置货物。船公司正是利用单据交接程序上的缺陷,达到了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目的。
三、集装箱运输问题对策
綜上所述,船公司实际上成为了拿着二程提单收取提货押金强设关卡的山大王。在船公司眼中,收货人不是财神爷,而是过关卡的唐僧肉,不上供就不能过关。这种形势下,收货人的权利可想而知。为确保收货人的合法权益,提出对策如下:
一是从买卖贸易合同条款保障。积极与外商协商,促使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CIF CY条款中的责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确保某司在货物到港后顺利提货,促使卖货人在租船时,付足运费且在租船协议中明确规定船公司不向收货人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
二是实际业务落实,规避风险。实际业务执行中由收货人向卖方申请中意的船公司运输,或建立船公司黑名单备忘录,尽可能把不良船公司屏蔽在某司业务之外,通过市场经济手段改善集装箱海运市场秩序,驱逐、淘汰不良船公司。否则,修改运输条款:由收货人支付运费给船公司,掌握话语权。
三是通过第三方集装箱码头与船公司协调交涉。集装箱码头作为地主,是所有集装箱业务各方的焦点及枢纽所在,由集装箱码头通过与船公司的业务关系先行担保让收货人做提货操作,事后由集装箱码头与船公司对冲消化不合理费用。
四是求助于当地行政部门或行业监管机构,如物价局,通过市场行政手段或行业自律手段解决船公司的乱收费问题。
五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船公司的乱收费问题。
参考文献
[1]集装箱运输:http://baike.baidu.com/view/137137.htm#8.
作者简介:韩刚(1973-),男,汉族,湖南溆浦人,大学本科,经济师,研究方向:市场营销、物流、期货、基金,工作单位: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