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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2013—2017年统计数据,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占比小,波动明显,地区差异大,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较大且有扩大趋势。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分别是红利收入、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利息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政府应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建设等方面多给予农村居民引导和帮助,促其财产性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