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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公共设施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执行行政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设置、管理的,供广大人民群众使用的设施.随着“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公有公共设施的数量也在增加.但是它们在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很多悲剧.我国目前是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到民事赔偿的范围,这存在着许多缺陷,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