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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法角度对《城市规划法》和《城乡规划法》中规划许可的特征进行比较分析,提出规划许可制度已经从《城市规划法》的详细规划为导向的"自由裁量"许可体系,转向《城乡规划法》中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严格规则"的许可体系,从循序渐进的多次决策转向了以规划条件为核心的一次决策体系。并就受规划许可制度转型影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程序及规划许可作用等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