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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这是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基本职权。现在,这一规定的实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领导权和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的关系问题,仍然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值得认真探讨予以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谈我们的一些肤浅认识。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的行使。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权,是由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