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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思想极为关注个体自我的完善和成就,其中“成己”蕴涵着丰富的含义:本体论上彰显人对于世界而言的价值和意义主体;每一个体的确认,在伦理学上对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作了双向选择,对个体尊严和群体利益的双重兼顾。“己”成为需要弱化的意见主体和利益主体;“己”还指涉道德实践的主体,儒家的为己、求己更多地具有实践论和方法论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