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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政府会计改革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对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显得十分紧迫而重要。这些难题当中就包括对政府会计主体的界定、对政府资产的界定、政府会计主体个别报表会计信息的生成模式以及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等。中国人民大学的林钢和武雷老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和探索,本刊拟发上下两期予以刊出,希望能带动更多的会计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关注政府会计改革,共同推动政府会计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