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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二○○九年九月十六日宁政办发[2009]10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近期及国庆六十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确保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的饮食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