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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起诉条件不适应处理现代日益普遍和复杂的环境侵权案件的要求.根据公民环境权的相关原理及环境侵权的诉因理论,应将环境权作为一项新型独立的民事权利加以私法保护,公民以此提起民事诉讼而不限于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从而扩张环境侵权案件中的原告资格,扩大权益损害的救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