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建筑形式自治与社会文化批判之间的矛盾始终是建筑师要面对的一个根本问题。二者的关系仿佛是一幅图底可以调转的图画——当讨论这个问题时,视野始终不能脱开一方而单独谈论另一方。这种矛盾不仅体现在横向的某个建筑的设计上,而且体现在纵向的整个建筑实践的历史过程中。本文通过对查尔斯·詹克思、保罗·鲁道夫、丹尼尔·李伯斯金,迈克尔·海斯等人的观点进行分析,讨论了建筑形式与社会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建筑形式和文化意义在建筑中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
关键字:建筑形式,社会文化,批判
一、建筑形式的探索——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凡是建筑上的问题,要避免空谈、落实到实处就不可避免的面临建筑的形式问题。查尔斯·詹克思认为,对于符号来和建筑来说,环境中的任何形式或语言中的任何符号都是活跃的或是可以被激活的。只要社会存在,一种新的形式从被创造的那一刻开始就不可避免地被赋予了一种含义。反过来说,社会对既存的文化价值在物质上的表达的需要,也必将会导致其物质的形式问题。如果社会文化中的某种建筑学意义缺失时,其对应的建筑形式便处于一种未激活状态,它的意义便会停留在其他学科范畴内,从而被识别为其他学科的文化意义,如美术、雕塑、或是工业设计领域的设计。举个例子来说,对会议这种行为的需要导致会议空间的需要,于是在未出现“会议”这种行为之前,其对应的“高大开敞的空间”或许已经在物质世界中存在,但是仍然不能被看成是一种建筑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筑的形式产生于文化对空间的定义
然而,社会文化和社会行为并非就那么纯粹的来自于人自身的思考,它们又是受到已有的环境或建筑影响的,而且影响很大。当人在特定的建筑空间中,会被激发出特定相类似的行为。即建筑空间对社会文化和社会行为有定义作用。这一点类似于语言决定论中语言对人类思考的限制作用。同样,在体验到诸多建筑空间后,人们对功能的理解或许就仅局限于他们所经历的空间了,而我们能设想到的在空间内的活动需要也就局限于我们所经历过的建筑空间内的行为了。因此,从这一点上说,建筑形式反而成了特定人类活动的定义者。
综合上面两个方面,如果说当代的建筑形式来自当代的人类活动需求,而当代的人类活动需求又取决于上一代的建筑形式,那么不断追溯,建筑形式与社会文化就成为了一个鸡与蛋的问题了。
二、社会文化对建筑形式的批判
在一些建筑师看来,建筑形式主要是被外界因素决定。形式背后纯在若干社会性因素——市场、客户、甲方、大眾审美等。沙利文提出过著名的“形式追随功能”。保罗·鲁道夫则将建筑形式的决定因素归结为六点:建筑物的环境;功能;特定的宗教;气候;风景和自然的照明条件;使用的特定材料;对空间的特定心理需求;时代的精神。在这一类建筑师看来,建筑设计行为本身就是社会文化与社会行为在建筑形式上的投影,建筑师是一名转译者。因此,这些社会因素跟建筑形式的培养都应该属于建筑学的范畴,都是建筑师所必须掌握的。但是社会因素导致的建筑品质很难由建筑师来控制,形式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需要向这些社会因素妥协,那么妥协到什么地步呢?建筑形式本身的意义何在?形式完全被抛弃了吗?在这一点上,带有上面主张的建筑师也似乎有些困惑:“……伟大的建筑箴言(传统建筑语言)——依旧是正确的——一定会提出其他一些形式方面的决定因素,而不是流行的或者是功能性的东西……”他们也看到,社会是不断运动的,如果抛弃一些规则,那建筑就会变的杂乱无章。如果建筑形式不可知,那必定会导致建筑虚无主义。正如对《向拉斯维加斯学习》的争论,如果建筑师犬儒式的追随商业目的,那么还要建筑师做什么?如果形式不被控制,那么建筑究竟意味着什么?
三、建筑形式对社会行为的制约与定义
这里将产生形式的自治。对建筑形式本身的探讨,产生于几个方面:传统建筑形式语言的继承,形式的运算(艾森曼),建筑绘画(伍德),数学和计算机软件在新形式上的运用(分形、软件模型)。持这种观点的建筑师认为,建筑形式的讨论不应该涉及非形式以外的内容,形式就是形式。当形式被创造出来时,它再被赋予社会文化上的意义。或许这里产生的建筑形式还没有达到市场和社会的认可与接受,即社会意义缺失,因而还未成为建成建筑的主流,但是这样的探索将为未来提供更为丰富的空间可能。其中某些建筑形式也将会在未来某一天实现。“……支撑建筑物层次的无形的基础是一个人能够获得意识的方式……”形式最终要传达某种意义,并且最终成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进而成为影响社会文化的一部分。问题在于,其中哪些形式的探索是有意义而哪些是无意义的呢?形式是否从空谈变为有意义就在于其形式意义的赋予时候成功。因而此时又回到了社会文化对形式的决定意义上。
而且,当建筑师追本溯源的回到最初的形式时,他们仍然发现它仍然不过是“经验的几何”。李伯斯金写到:“……一个人对建筑所有的模糊的、漫无目的的、暴力的联系是一个经受折磨的进入:印记通过加印记而获得解放;标志通过去标志而变得有效。”“模糊”表明了建筑的学科边界不明确;“漫无目的”则表述了形式产生的非理性;而“暴力”则道出了大众对形式参与的困难。新的几何形式建立在过去旧的“经验几何”之上,形式来自于过去的“经验形式”。这些都表明了一个矛盾:建筑形式自治建立在一个跟形式无关的基础之上。
四、海斯的折中批判观点
在面对形式与文化孰先孰后的问题上,迈克尔·海斯提出了批判性建筑观点,在一个中间的立场上对建筑的社会文化与形式问题进行解读。他一方面把建筑看是“符号、症候以及实现文化价值的手段”,肯定了建筑作为文化手段的属性,强调文化对建筑形式的批判。另一方面他阐释建筑的角度是从“较少关注历史,而倾向于推崇自治的建筑物体及其形式的操作——部分是如何被连接为整体的,以及它如何成为一个无需借助外在参照也能够被理解的整体”,强调了建筑形式自身的系统性和自我控制性。于是他发展出了这样的观点:“如果一个批判性建筑同时既是在世的,又是自我觉醒的,它就能在自身和其他文化表现的差异之间、自身和先验的方法范畴的差异之间找到它自身的定义。”
小结:
通过之前社会文化和建筑形式之间相互批判的讨论,可以得出几个结论:
建筑形式的探索一直在形式自治内和社会文化的批判之间反复着,这种矛盾不仅体现在横向的某个建筑的设计上,而且体现在纵向的整个建筑实践的历史过程中。
建筑形式的自治一直是建筑学研究的主线,然而对社会文化因素的批判与被批判的考虑也一直是建筑师们的中心话题,可以说建筑职业教育是建筑形式的教育与社会文化教育的双重包含。
关于建筑形式自治与社会文化批判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定论,二者的关系仿佛是一幅图底可以调转的图画——当讨论这个问题时,视野始终不能脱开一方而单独谈论另一方。于是有学者提出了折中的阐释体系。
虽然社会文化批判在建筑形式的生成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不论是什么因素,落实在建筑上就必然出现一个形式问题,因此可以说形式虽然不一定是建筑的起点但却是建筑的最终归宿。
参考文献:
[1] 查尔斯·詹克思,《当代建筑理论的宣言》,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K.Michael HAYS, Critical Architecture—Between Culture and Form
[3] Robert SOMOL, Sarah WHITING, Notes around the Doppler Effect and Other Moods of Modernism
关键字:建筑形式,社会文化,批判
一、建筑形式的探索——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凡是建筑上的问题,要避免空谈、落实到实处就不可避免的面临建筑的形式问题。查尔斯·詹克思认为,对于符号来和建筑来说,环境中的任何形式或语言中的任何符号都是活跃的或是可以被激活的。只要社会存在,一种新的形式从被创造的那一刻开始就不可避免地被赋予了一种含义。反过来说,社会对既存的文化价值在物质上的表达的需要,也必将会导致其物质的形式问题。如果社会文化中的某种建筑学意义缺失时,其对应的建筑形式便处于一种未激活状态,它的意义便会停留在其他学科范畴内,从而被识别为其他学科的文化意义,如美术、雕塑、或是工业设计领域的设计。举个例子来说,对会议这种行为的需要导致会议空间的需要,于是在未出现“会议”这种行为之前,其对应的“高大开敞的空间”或许已经在物质世界中存在,但是仍然不能被看成是一种建筑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筑的形式产生于文化对空间的定义
然而,社会文化和社会行为并非就那么纯粹的来自于人自身的思考,它们又是受到已有的环境或建筑影响的,而且影响很大。当人在特定的建筑空间中,会被激发出特定相类似的行为。即建筑空间对社会文化和社会行为有定义作用。这一点类似于语言决定论中语言对人类思考的限制作用。同样,在体验到诸多建筑空间后,人们对功能的理解或许就仅局限于他们所经历的空间了,而我们能设想到的在空间内的活动需要也就局限于我们所经历过的建筑空间内的行为了。因此,从这一点上说,建筑形式反而成了特定人类活动的定义者。
综合上面两个方面,如果说当代的建筑形式来自当代的人类活动需求,而当代的人类活动需求又取决于上一代的建筑形式,那么不断追溯,建筑形式与社会文化就成为了一个鸡与蛋的问题了。
二、社会文化对建筑形式的批判
在一些建筑师看来,建筑形式主要是被外界因素决定。形式背后纯在若干社会性因素——市场、客户、甲方、大眾审美等。沙利文提出过著名的“形式追随功能”。保罗·鲁道夫则将建筑形式的决定因素归结为六点:建筑物的环境;功能;特定的宗教;气候;风景和自然的照明条件;使用的特定材料;对空间的特定心理需求;时代的精神。在这一类建筑师看来,建筑设计行为本身就是社会文化与社会行为在建筑形式上的投影,建筑师是一名转译者。因此,这些社会因素跟建筑形式的培养都应该属于建筑学的范畴,都是建筑师所必须掌握的。但是社会因素导致的建筑品质很难由建筑师来控制,形式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需要向这些社会因素妥协,那么妥协到什么地步呢?建筑形式本身的意义何在?形式完全被抛弃了吗?在这一点上,带有上面主张的建筑师也似乎有些困惑:“……伟大的建筑箴言(传统建筑语言)——依旧是正确的——一定会提出其他一些形式方面的决定因素,而不是流行的或者是功能性的东西……”他们也看到,社会是不断运动的,如果抛弃一些规则,那建筑就会变的杂乱无章。如果建筑形式不可知,那必定会导致建筑虚无主义。正如对《向拉斯维加斯学习》的争论,如果建筑师犬儒式的追随商业目的,那么还要建筑师做什么?如果形式不被控制,那么建筑究竟意味着什么?
三、建筑形式对社会行为的制约与定义
这里将产生形式的自治。对建筑形式本身的探讨,产生于几个方面:传统建筑形式语言的继承,形式的运算(艾森曼),建筑绘画(伍德),数学和计算机软件在新形式上的运用(分形、软件模型)。持这种观点的建筑师认为,建筑形式的讨论不应该涉及非形式以外的内容,形式就是形式。当形式被创造出来时,它再被赋予社会文化上的意义。或许这里产生的建筑形式还没有达到市场和社会的认可与接受,即社会意义缺失,因而还未成为建成建筑的主流,但是这样的探索将为未来提供更为丰富的空间可能。其中某些建筑形式也将会在未来某一天实现。“……支撑建筑物层次的无形的基础是一个人能够获得意识的方式……”形式最终要传达某种意义,并且最终成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进而成为影响社会文化的一部分。问题在于,其中哪些形式的探索是有意义而哪些是无意义的呢?形式是否从空谈变为有意义就在于其形式意义的赋予时候成功。因而此时又回到了社会文化对形式的决定意义上。
而且,当建筑师追本溯源的回到最初的形式时,他们仍然发现它仍然不过是“经验的几何”。李伯斯金写到:“……一个人对建筑所有的模糊的、漫无目的的、暴力的联系是一个经受折磨的进入:印记通过加印记而获得解放;标志通过去标志而变得有效。”“模糊”表明了建筑的学科边界不明确;“漫无目的”则表述了形式产生的非理性;而“暴力”则道出了大众对形式参与的困难。新的几何形式建立在过去旧的“经验几何”之上,形式来自于过去的“经验形式”。这些都表明了一个矛盾:建筑形式自治建立在一个跟形式无关的基础之上。
四、海斯的折中批判观点
在面对形式与文化孰先孰后的问题上,迈克尔·海斯提出了批判性建筑观点,在一个中间的立场上对建筑的社会文化与形式问题进行解读。他一方面把建筑看是“符号、症候以及实现文化价值的手段”,肯定了建筑作为文化手段的属性,强调文化对建筑形式的批判。另一方面他阐释建筑的角度是从“较少关注历史,而倾向于推崇自治的建筑物体及其形式的操作——部分是如何被连接为整体的,以及它如何成为一个无需借助外在参照也能够被理解的整体”,强调了建筑形式自身的系统性和自我控制性。于是他发展出了这样的观点:“如果一个批判性建筑同时既是在世的,又是自我觉醒的,它就能在自身和其他文化表现的差异之间、自身和先验的方法范畴的差异之间找到它自身的定义。”
小结:
通过之前社会文化和建筑形式之间相互批判的讨论,可以得出几个结论:
建筑形式的探索一直在形式自治内和社会文化的批判之间反复着,这种矛盾不仅体现在横向的某个建筑的设计上,而且体现在纵向的整个建筑实践的历史过程中。
建筑形式的自治一直是建筑学研究的主线,然而对社会文化因素的批判与被批判的考虑也一直是建筑师们的中心话题,可以说建筑职业教育是建筑形式的教育与社会文化教育的双重包含。
关于建筑形式自治与社会文化批判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定论,二者的关系仿佛是一幅图底可以调转的图画——当讨论这个问题时,视野始终不能脱开一方而单独谈论另一方。于是有学者提出了折中的阐释体系。
虽然社会文化批判在建筑形式的生成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不论是什么因素,落实在建筑上就必然出现一个形式问题,因此可以说形式虽然不一定是建筑的起点但却是建筑的最终归宿。
参考文献:
[1] 查尔斯·詹克思,《当代建筑理论的宣言》,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K.Michael HAYS, Critical Architecture—Between Culture and Form
[3] Robert SOMOL, Sarah WHITING, Notes around the Doppler Effect and Other Moods of Moder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