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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协会,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1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现将《江西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