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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筑行业中出现一些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因存侥幸心理而忽略建筑法律法规的问题。工程监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正确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对建筑工程可以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文章就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建筑施工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建筑业的发展十分迅猛,随之而来人们对建筑行业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工民建施工监理工作做为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倍受关注。我们只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强化法制化、透明化、科学化监督管控,才能提升工程建设水平、营造安全施工环境,并实现综合效益目标。
关键词:工民建;施工监理;要点问题
一、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1. 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
工民建的质量监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集经济、技术、法律等为一体。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监理人员的素质对监理工作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而监理工作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房屋建设的质量。当前,监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责任意识也相对比较浅薄,所以给监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因此,必须要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尤为重要,来确保监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监理管理单位内部对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也不够到位,企业领导在安全问题上不大重视,有的施工单位甚至没有监督管理机构,仅有几个兼职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管理安全监督工作,在人员的数量上根本不符合国家规定,所以不能满足工作上的需要。
2、监理管理中欠缺安全有效的管理体系与防范控制措施
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阶段中,安全监理控制体系的有效建立,是确保安全施工、提升工程质量的核心组织,也是规范开展监理控制活动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工民建工程却缺乏良好的安全监控体系,无法创建科学合理的领导组织机构。虽然领导层面提升了对监理管理的重视力度,却较难落实于实践行动,无法符合企业发展目标需求,创建专项监管体系。一些企业则仅临时配备经验不丰富的安全监督人员,没有良好创设相关监理操作规程与有效的防范控制约束管理机制及实践措施。另外,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欠缺法律规范约束,当前该层面法律规定仅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仅对管理人员、相关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而对于违规操作引发的损失问题,却没有形成良好界定。这样便给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他们只需要出具赔偿金便可继续在行业中经营,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其无法从根本层面、思想认识上树立安全管控意识,仍旧会令安全监督管理充满缺陷、弊端与漏洞问题,令惩罚机制无法体现健全管理效果。施工建设、管理控制人员则往往依据侥幸心理,盲目提进度、赶工期,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却忽视了安全管理,进一步导致了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现象。
3、监理力度不够
监理机构的收费比较低,人员数量也有限,致使监理工作不够深入。同时,质量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能交叉,所以质量问题的整改较难,从而阻碍监理机构发挥作用。而且有一些建筑的企业法人对工期进行任意修改、违反操作的流程,对工程的进度有很大影响,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理难度。在承揽监理业务的方式上,出现监理业务转包和监理证照挂靠的现象。
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理问题的对策
建筑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三方在建设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经济合同将三者联系起来,提高工程质量是共同目的,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监理的工作职责包括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以及建议给建设单位;生产施工工作协助建筑单位完成、工程设计问题和工程施工招标的工作;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对生产设备的供应方面和工程施工合同方面;工程进度的管理和质量方面;对投资支出加以控制以及合理支付工程款筹。可见,监理活动是一项技术咨询的服务。
1.1 强化监理控制认识,优化监理管理
安全是建筑行业永恒发展的核心主题,脱离了安全管理,便会令工民建工程欠缺优质建设保障,并引发巨大的经济损失与人身安全影响。为此,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中,应将监理管理作为安全控制、营造优质施工环境的主要途径。相关工作人员应充分意识到安全控制监理是施工单位持续发展的保障,管理人员应促进经济效益与安全管理的全面融合,摒弃以往脱钩管理理念。应在监理管理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尤其应注重对安全监理物力、财力与人力资源的投入,确保各项监理工作的优质开展、落实到位。不应禁锢发展理念,应立足长远,在优化控制施工质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优化调配财务资金的基础上,充分考量使用方长远利益目标,进而强化对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科学认识。新时期,针对监理管理中包含的误区认识现象,应通过行业整改、综合宣传、案例教育、危机警示、奖惩激励,进行整合调控管理,引导工民建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树立全新的监督管理理念,通过优化管控、全过程监督、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管理,延长工程建设服务应用寿命,创造安全施工建设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进而全面实现质量、效益、安全、成本控制综合目标。
2.建立健全建立组织机构
明确监理部各机构岗位的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明确分工,并且做到以总监为中心,专监、安监等工作要分工明确、各其所责,还要合理分配监理人员对每一道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避免因工作情况复杂,职责推脱不清而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从而在组织方面保证能够更好的完成监理工作。
3.强化培训,提高监理工程师水平
为优化监理管理,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强化教育培训,优化提升其整体素质水平。不同的工民建工程,其使用需求、施工现场环境、企业建设能力均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监理单位应首先全面熟悉了解工民建工程个性化特征,令监理工作人员通过细化核查,制定监理管理具体方案策略。应联合施工建设单位展开综合培训教育,成立安全管控中心,开展丰富多样、贴近工程实际的安全管理活动。借助实践管理,提升监督管理人员、工程建设人员整体安全素质水平,令其安全知识结构全面更新,进而形成良好的安全隐患预警、鉴别、分析研究能力,以及处理事故的综合管控能力。通过有效培训、强化联合,将令安全监理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创建优质施工环境,提升施工建设效率。在施工前期,应对施工人员、监理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引导,引入专项监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联合监理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与工程质检人员召开质量安全会议,确保整体施工过程各项工序均经过监理、质检人员的检验监督与验收审核,并实施签字后才能从事下道工序建设,确保整体工民建工程的安全建设、顺利施工、质量水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进而创设良好的施工效益。
4.对监理资质的严格管理
要保持监理市场建立一个的良好秩序,首先监理单位要解决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是一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自负盈亏的这样一个法人实体,严禁在同一行政管辖的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这一流程的作业。要做到杜绝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方法就是要将监理单位从其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其中就包括一些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与其母体单位也应当做到脱钩。总之,监理单位要改组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样才能真正的形成监理行业。
由此可见,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修订监理资格管理的相关法规,将国有的监理单位改制工作纳入到改革的计划当中,使国有的监理单位成为一个真正能够产权清晰、明确职责、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市场主体。
结束语
总之,针对工民建工程监理管理核心重要性,我们只有明晰监理要点,做好全过程监理控制,才能优化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完善安全监督控制效果,创设显著施工效益,并促进工民建工程的持续、稳定与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 沈滨.混凝土建筑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0(22)
[2] 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对策分析 [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 电子版 ),2011,(22).
[3]韩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質量监理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20).
关键词:建筑施工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建筑业的发展十分迅猛,随之而来人们对建筑行业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工民建施工监理工作做为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倍受关注。我们只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强化法制化、透明化、科学化监督管控,才能提升工程建设水平、营造安全施工环境,并实现综合效益目标。
关键词:工民建;施工监理;要点问题
一、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1. 监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
工民建的质量监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集经济、技术、法律等为一体。因此,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监理人员的素质对监理工作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而监理工作的质量又直接关系到房屋建设的质量。当前,监理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责任意识也相对比较浅薄,所以给监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因此,必须要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尤为重要,来确保监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监理管理单位内部对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也不够到位,企业领导在安全问题上不大重视,有的施工单位甚至没有监督管理机构,仅有几个兼职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管理安全监督工作,在人员的数量上根本不符合国家规定,所以不能满足工作上的需要。
2、监理管理中欠缺安全有效的管理体系与防范控制措施
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阶段中,安全监理控制体系的有效建立,是确保安全施工、提升工程质量的核心组织,也是规范开展监理控制活动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工民建工程却缺乏良好的安全监控体系,无法创建科学合理的领导组织机构。虽然领导层面提升了对监理管理的重视力度,却较难落实于实践行动,无法符合企业发展目标需求,创建专项监管体系。一些企业则仅临时配备经验不丰富的安全监督人员,没有良好创设相关监理操作规程与有效的防范控制约束管理机制及实践措施。另外,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欠缺法律规范约束,当前该层面法律规定仅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仅对管理人员、相关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而对于违规操作引发的损失问题,却没有形成良好界定。这样便给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他们只需要出具赔偿金便可继续在行业中经营,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其无法从根本层面、思想认识上树立安全管控意识,仍旧会令安全监督管理充满缺陷、弊端与漏洞问题,令惩罚机制无法体现健全管理效果。施工建设、管理控制人员则往往依据侥幸心理,盲目提进度、赶工期,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却忽视了安全管理,进一步导致了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现象。
3、监理力度不够
监理机构的收费比较低,人员数量也有限,致使监理工作不够深入。同时,质量管理责任不明确、职能交叉,所以质量问题的整改较难,从而阻碍监理机构发挥作用。而且有一些建筑的企业法人对工期进行任意修改、违反操作的流程,对工程的进度有很大影响,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理难度。在承揽监理业务的方式上,出现监理业务转包和监理证照挂靠的现象。
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理问题的对策
建筑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三方在建设市场中占据主体地位,经济合同将三者联系起来,提高工程质量是共同目的,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监理的工作职责包括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以及建议给建设单位;生产施工工作协助建筑单位完成、工程设计问题和工程施工招标的工作;对工程设计进行管理、对生产设备的供应方面和工程施工合同方面;工程进度的管理和质量方面;对投资支出加以控制以及合理支付工程款筹。可见,监理活动是一项技术咨询的服务。
1.1 强化监理控制认识,优化监理管理
安全是建筑行业永恒发展的核心主题,脱离了安全管理,便会令工民建工程欠缺优质建设保障,并引发巨大的经济损失与人身安全影响。为此,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中,应将监理管理作为安全控制、营造优质施工环境的主要途径。相关工作人员应充分意识到安全控制监理是施工单位持续发展的保障,管理人员应促进经济效益与安全管理的全面融合,摒弃以往脱钩管理理念。应在监理管理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尤其应注重对安全监理物力、财力与人力资源的投入,确保各项监理工作的优质开展、落实到位。不应禁锢发展理念,应立足长远,在优化控制施工质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优化调配财务资金的基础上,充分考量使用方长远利益目标,进而强化对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科学认识。新时期,针对监理管理中包含的误区认识现象,应通过行业整改、综合宣传、案例教育、危机警示、奖惩激励,进行整合调控管理,引导工民建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树立全新的监督管理理念,通过优化管控、全过程监督、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管理,延长工程建设服务应用寿命,创造安全施工建设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进而全面实现质量、效益、安全、成本控制综合目标。
2.建立健全建立组织机构
明确监理部各机构岗位的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明确分工,并且做到以总监为中心,专监、安监等工作要分工明确、各其所责,还要合理分配监理人员对每一道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避免因工作情况复杂,职责推脱不清而影响工作效率的问题,从而在组织方面保证能够更好的完成监理工作。
3.强化培训,提高监理工程师水平
为优化监理管理,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强化教育培训,优化提升其整体素质水平。不同的工民建工程,其使用需求、施工现场环境、企业建设能力均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监理单位应首先全面熟悉了解工民建工程个性化特征,令监理工作人员通过细化核查,制定监理管理具体方案策略。应联合施工建设单位展开综合培训教育,成立安全管控中心,开展丰富多样、贴近工程实际的安全管理活动。借助实践管理,提升监督管理人员、工程建设人员整体安全素质水平,令其安全知识结构全面更新,进而形成良好的安全隐患预警、鉴别、分析研究能力,以及处理事故的综合管控能力。通过有效培训、强化联合,将令安全监理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创建优质施工环境,提升施工建设效率。在施工前期,应对施工人员、监理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引导,引入专项监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联合监理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与工程质检人员召开质量安全会议,确保整体施工过程各项工序均经过监理、质检人员的检验监督与验收审核,并实施签字后才能从事下道工序建设,确保整体工民建工程的安全建设、顺利施工、质量水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进而创设良好的施工效益。
4.对监理资质的严格管理
要保持监理市场建立一个的良好秩序,首先监理单位要解决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监理单位必须要是一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能够自负盈亏的这样一个法人实体,严禁在同一行政管辖的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这一流程的作业。要做到杜绝这种“同体监理”的根本方法就是要将监理单位从其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其中就包括一些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设立的监理单位,与其母体单位也应当做到脱钩。总之,监理单位要改组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样才能真正的形成监理行业。
由此可见,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尽快修订监理资格管理的相关法规,将国有的监理单位改制工作纳入到改革的计划当中,使国有的监理单位成为一个真正能够产权清晰、明确职责、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市场主体。
结束语
总之,针对工民建工程监理管理核心重要性,我们只有明晰监理要点,做好全过程监理控制,才能优化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完善安全监督控制效果,创设显著施工效益,并促进工民建工程的持续、稳定与长效发展。
参考文献
[1] 沈滨.混凝土建筑施工监理的质量控制[J].中国科技博览,2010(22)
[2] 建筑施工监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对策分析 [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 电子版 ),2011,(22).
[3]韩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質量监理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