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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反腐败的目光聚焦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而往往忽视了广大农村基层。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数据显示,在2008年全国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4968人,占424%。其中,“村官”达2850人,。村党支部书记1739人,村委会主任1111人。事实上,在我国,尽管“村官”不是官,但“村官”负责管理农村的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其权力不可小觑,“村官”腐败的危害性同样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