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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与自由是人权的两个内在维度。西方人权理论的利益论与自由论之争,展示了人权研究的两个相互依存并相互补充的视角。马克思从利益论视角对西方人权自由论的批判,揭示出自由论的局限。但这种批判不应当被理解为是对人权自由维度的否定。中国近代以来对西方权利学说的接受,更多地是从利益论视角加以解读。这种解读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随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需要突破利益论本身的局限,从利益与自由平衡的角度来扩展人权理论的视野,并制定更加平衡的人权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