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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形势:男女性别比不断攀升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08.5,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为110.9,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111.3,1995年1%抽样调查为115.6,到了2000年变为116.9。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到2030年11月1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出生性别比,除西藏和新疆等个别自治区外,都高出正常范围。20]O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00:116.9,有的省份高达103:138。目前,我国男性比女性多出3700万。其中,0~18岁男性多出1800万。不难看出,20午后,中国将迎来“他”时代,届时将约有3000多万男人无妻婚配。
原因分析:重男轻女思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B超的普及和滥用
近期人口研讨会上,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慧英认为,长期父权制下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B超的普及和滥用,是导致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三大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更加滞后,养儿防老,这是一个客观自然的现象。”河南社区教育中心主任梁军说,如果老了以后有保障,就可以有效地抑制人的生育意愿,特别是生育男孩子的愿意。 与会者认为,表面上看,性别比失衡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认为,导致出生比失衡的最直接的原因是B超技术的普及和滥用。目前,在许多地方,B超技术缺乏有效监管,助长了选择性生育行为。
据海南省计生委调查,海南出生婴儿男女比例失衡呈现三大特征:一是政策规定可生子女越少,夫妇们获得生男孩的机会越小,他们想生一个男孩的意愿就越强烈;二是政策允许生育的数量越少的人口群体,生育男孩的意愿越强烈,出生婴儿性别比就越高;三是社会地位、经济收入高的人口群体,在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选择时,用权力或金钱与生物学技术进行了交换,导致出生婴儿性别比高。
陕西省人口战略研究课题组发现,造成出生人口比例失调加剧的直接原因来自“二胎出生性别比高”,而这一现象如果不加以控制将会愈演愈烈。因为上世纪70年代以来形成的数百万独生子女群体将进入婚育高峰期,这些人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形成政策性生育回潮,必然导致出生人口结构性的回升。
民间状态扫描:财产不能给女儿、靠儿子养老、“杀”女胎太容易了
“我的财产,怎能由女婿继承”
庄富50岁,开发公司董事长:我是从十几岁就带着两只空空的拳头出来打拼的,拼了三十多年,总算拼出了上千万的家业,如今可以算得上是个“成功人士”了。不过成功的背后也有着许多外人所不知道的辛酸,至少我的肺就给生意场上的香烟给薰得像只烟囱管,我的肝也被筵席上的酒菜泡得像荤油桶。如今我并不缺钱了,也想提前享享清福了。可是我辛辛苦苦创下的那份产业,绝对不希望让外人来继承。
我非常喜欢我跟前妻生的女儿。人家不是说嘛,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但是这件“小棉袄”迟早总得嫁人。女人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贴心将来也不会给我生出个姓庄的小孙子来了!我要是把自己现有的两个公司交给了她,也就等于白白地奉送给了女婿!女婿再好,也只是个“半子”,能和儿子比吗?!
我也是我岳父的女婿。说难听点,我的岳父死时,我一点儿也没有伤心。甚至在看到自己的连襟抹眼泪时,还有点好笑。你们没听俗话说嘛,“哭丈人的女婿,如驴子放屁”,女婿能与丈人有什么感情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要儿子的想法越来越成为心上的一个头等大事。为了要个儿子。我跟我的老婆离婚了。我不嫌她别的,只嫌她人老珠黄,生不出儿子来了。很快我就又找了个年轻的女人,结婚前我就跟她“约法三章”:能替我生个儿子,奖励10万;三年内不能替我生个儿子,我也贴她10万,请她走人!呵呵,她总算没辜负我的期望,结婚的第二年,就真的为我生了个大胖小子!
别以为我不懂法律,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按现在的法律,夫妻婚前财产可以各归各,可是婚后我给女儿的财产可算共有财产。洪七公的打狗棍还不能随便外传呢,我怎么能相信自己的女婿?他要是将来把我的女儿“脚蹬”,我岂不是死在阴间都要吐血!
像庄先生这样的人,我们不敢说在现实生活中具体有多少,但是像他这样持有类似观点的人,在社会上绝不可能只是少数。第一个原因就是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是儒家道德为主的传统文化,儒家道德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就是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另外还有家族观念、宗教观念,这一系列的问题。在老的观念里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女孩子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死了也是人家的鬼。财产给了女儿,左算右算总觉得“亏了”。
“捌门的后半生,只能靠门子来养老”
李力(50岁,农民):我老婆争气呢,想当年,头一胎就给我生了个带小鸡鸡的,我都乐呵死了!别说我思想陈旧,乡下不比城里,新潮不起来啊!要知道,在农村里,除了洗锅刷碗,没一样事不是重活。我要是不生个男娃,将来这个门户谁能顶下来啊?再说,如今的农活虽然实现了半机械化。但还是离不刑兆抬耕耙之类的力气活啊,就连开个手扶拖拉机,缺了男子汉,也发动不起来!乡下“二哥”又不似城里的“大爷”,既没有什么劳保,也没有什么医保,将来的养老送终,还不是全得靠儿子啊!
将来靠女儿养,对我们来说,太不现实!辛辛苦苦地把她们拉扯大了,她们就要出门去给人家当媳妇了,嫁到七里村也不知道,嫁到百里也不知道,就算嫁到了对门,她也有她的一家老小要照应啊!
我们村有个老汉,年轻时一连养了4个女儿,独缺一个儿子。如今他的老伴死了。他又落得了个半身不遂,整天躺在床上哼唧、他的4个女儿虽然也有孝心,可是鞭子再长,也管不到隔山的老牛,只好轮流回来照顾他。一个个来倒是来了,不过就和点火一样,立马又得走。说来惨呢,那天,他的二女儿回来的时间长了点,家里的小外孙由于缺了人看管,居然掉到村口的茅池缸里淹死了,真是作孽啊……
我有个侄儿媳妇,连生了两个男孩之后,又怀上了第三胎,经村妇联头头的再三动员,想去结扎,我知道后把他们夫妻俩骂得狗血喷头。我说,你们才生了两个儿子,就以为进了保险库啊?要是两个儿子长大后全上了大学,或者全外出打工,哪个能来养你们的老啊?
在农村,由于生产力低下,绝大多数的家庭还是希望能养上一两个儿子的。尽管他们也知道 “女儿多,父母吃苹果;儿子多,老人喝乐果(农药)”的民谣,但在现实生活中,男性毕竟还是家里的顶梁柱。就算他们将来真有可能被逼得喝“乐果”,可是在妻子怀孕之时,心中始终还是在不停地念叨着“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古谚,因为目前的社会现状,决定了农村家庭对男子的依赖,而女子在这一方面的确有着不如男子的劣势,所以农村人口男女比例的失调就显得格外严重。
“千条‘关门计’,不敌——着‘跳墙法’”
钟先(67岁,退休医生):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不仅农业人口中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非农业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也呈升高趋势。一些省份不但二胎、多胎的性别比升高,一胎性别比也出现偏高的态势,为了从源头上终结“选择性堕胎”现象,国家有关部门曾一再严令禁止各家医院采用超声波鉴别胎儿性别的做法,近年来,各地政府还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措施,开始用政策向只生一个女孩的家庭倾斜、在一些地方,凡是只生了一个女儿的农村夫妻,开始能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或一次性奖励。期望通过这些政策,解决日趋严重的“男多女少”问题。
不过,禁止也好,奖励也罢,似乎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就拿超声波这一现代化的医疗设施来说,早已经普及到了全国各地的乡镇级卫生院、个体医院,说句不客气的话,那里的每一台机器,都有可能成为无数女婴的“杀手”。尽管国家一再明令禁止操作者们这么做,但是,规定如果缺乏有效的实施方法,永远只能是贴在墙上的一纸空文。根本没有什么约束力。要是真有奇效的话,我国哪还有可能出现116.9:100这样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据我所知,性别比的正常值应该是104:100。
我敢说,我国近若干年来出现的性别比严重失调,全是B超给“超”出来的!B超是个好东西,各种各样医生用肉眼看不出来的病,让它一“超”,就全原型毕露了。不过,它也能“超”出孕妇肚子里的娃娃是“带把”的,还是不“带把”的,这就给很多一心想要男孩,又在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下十分无奈的父母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只要“超”出来怀的是女孩,就立刻“做”掉,方便得很!
在中国,最发达的不是高科技,而是关系网。谁家会在医院里缺个熟人?就算不熟,朋友托朋友,也没有办不成的事。有关系“打通”后,把孕妇往那里带,嘴上说是做“常规检查”,暗骨子里是求他(她)把胎儿的腿裆给“超”一下。来了不认识的生人,白大褂们自然就会一本正经地搬出“国法”来教育对方;来了熟人,谁还当黑脸“老包”呢?不过他也不会明说,明说了会犯法。但是你我全是明白人,只要眉毛挑一挑、眼睛眨一眨,就全有数啦!国法的钢刀再利,也不能枉杀无辜之人。法律也不能治医生在孕妇面前挑挑眉毛、眨眨眼睛的罪吧!
再说,即使我不能直接告诉孕妇怀的是男是女,我也可以悄悄地转告她的熟人啊。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至少能落个顺水人睛,何乐而不为?!这种事,又不是贪污受贿,就算被人告到法院,也难掏出真凭实据来起诉我啊。
中国的许多家长非要家里“留个根”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对策,而B超恰恰能让他们只花最小的代价,就遂了最大的心愿。许多的医生之所以会对孕妇“开后门”,是因为他们大都认为“人情大于国法”,甚至还认为自己是在为他人做了件“好事”!正因为他们在人情、面子、金钱的这道门槛上迈不过去,才在有意无意之中扼杀了不计其数的女婴,给社会危机悄悄地埋下了重重的伏笔。
“如今‘杀’个女胎,如杀条鱼样方便”
关涛(30岁,医院护士):这绝非危言耸听,如今的人流手术,对许多医院来说都是“小菜一碟”,像杀条鱼一样方便。不信你睁眼看看各种媒体和路头广告:“怀孕了不要怕,上某医院来进行无痛人流吧。”
如今医院做人流手术的这道门槛,也越降越低。医生尊重你的“隐私权”,根本不问你是未婚先孕的,是结了婚暂时不想生的,还是在照过B超后,因为种种原因不想要那个孩子的,只要交钱就能做。我是在一家省城的大医院工作的,在我们医院,妇产科的人拿的奖金最让人羡慕,随便你哪天去看一看,想做人流的女性都是排着队在那儿等预约。
我有时候也爱和手术医生开玩笑:“今天你又‘杀掉’几个人啦?”在法制社会,只有妇产科医生“杀”人是从来不犯法的。别的科室的医生都是救人拿“红包”,只有妇产科是“杀”人拿“红包”。据我所知,有不少农村来的孕妇,流掉的都是女婴。我们也常在私下里替那些未能出世的小生命感到悲哀:只因为你们是女性,所以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就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这和被谋杀有什么区别?!
前不久,有对看似80后的夫妻吧,据说第一胎生了个女儿,小夫妻俩倒是不想再生了,说工作忙没空带,而且现在培养一个孩子代价高,有一个就行了。但双方父母都不肯浪费生二胎指标,逼着他们再生,并且承诺生下后培养不用他们管,由两边父母协商处理。后来女方又怀孕了,在四个月时,男方父母找关系查出怀的是女孩,死活要让她流掉以备再怀男孩。我给她做完流产手术后,她伏在男孩怀里哭了好长时间,一边哭一边闹:自己的身体为什么自己作不到主?为什么生女孩不好?
现在各省虽然都有《禁止非法鉴定胎儿的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决定》,但是医院并不是一个执法部门,只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管理制度本来就存在着不少的漏洞,而要想弥补制度上的种种漏洞,绝非一份红头文件就可以令行禁止的。我国的医院成千上万,谁能真正从源头上堵住B超对胎儿性别的鉴定?是院长?是医务处?还是靠几个警官来站岗放哨?我当然知道谁都会说得靠法律,但是法律要想控制得住这些具体的操作者,实在千难万难。这个问题要想得到彻底解决,也远非一朝一夕就能奏效。
B超是现代科学发展的产物,使用得好,能为百姓保平安健康;使用得不好,也会为社会的发展留下祸根。如今男比女多几千万,不必讳言,它就是罪魁祸首。如果政府再不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将它管好了,后果不堪设想。
可能诱发的问题:婚配失当、人口拐卖、性行为错乱
今年,某网站曾作过一个专项调查,约有20000个网友参与。被调查者对“由于出现男多女少,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请问你最担心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最为关注,50名的人担心男性犯罪率上升,2B%的人担心男性娶妻难,4%的人担心男性不得不涉足许多需要女性从事的行业,10%的人担心“老夫少妻”现象越来越多,8%的人担心养老问题。
“男性犯罪率将会不断地飚升”
正义之剑(36岁,律师):现在说男多女少会引起多少社会问题可能为时尚早,但这是我们大家都能预见到的一个突出问题,3700万光棍将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威胁,男性犯罪率将会不断飚升。
可以想象,这3700万光棍最终将逐步向最底层的人群沉淀,向弱势人群集聚。在城市,将集中到无房、无工作、无学历、无技术、无良好家庭背景的弱势人群中。城市将出现一群没有家庭约束、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却有着沉重养老负担(一个光棍独子也必须养活两个老人)的光棍盲流。在农村,这些光棍群体将逐步向边远的山区和贫穷的农村集中,大批光棍村的出现似乎无法避免。
可以推测,对解决了温饱危机的未来中国人而言,结婚的需求高干一切,在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男子总量的3700万中青年光棍旺盛的结婚需求下,如果社会监控不力,将可能出现大量的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这势必极大地危害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对社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田雪原认为性别失衡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一、婚姻性别挤压问题。如果畸高的出生性别比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除了光棍增多,老夫少妻现象也将越演越烈。
二、对家庭和社会的冲击问题。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便会更多滋生一些不道德和丑恶社会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
三、就业性别挤压问题。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并带动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将产生某些影响,男性劳动就业将变得更为困难,未来一二十年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将比较严重。
四、养老结构问题。如果目前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40午后,老年性别比必将提高,这又带来了养老保障结构问题。
专家建议:多种手段预防、提倡“招赘婚姻”
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
要充分认识到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口专家、学者认为,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必须创新思路,运用多种手段对性别歧视问题进行预防,监督;在全社会开展性别教育,树立性别平等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引导改变传统的“女随男”的婚居模式,使婚居模式实现多样化。中央党校社会学副教授林梅认为,“招赘婚姻”在从男性单系继承制(姓氏、财产)和男性单系抚养制(家庭养老)等方面触动了父权制的根本。从而为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从根本上促进男女两性平等,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据了解,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五)草案时建议,尽快对刑法有关条款作出修改。目前:上学界对刑法有关条款修改意见倾向于两点:第一,明确规定惩处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第二,明确不论是否具有执业医生资格,只要是违反了相关法律,都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专家还特别提出建议,新的条款要有前瞻性。因为现在已经有分离X、Y染色体的技术。如果这种技术被用于人类,就可能使母亲直接怀上男性胎儿,因此法规不仅要禁止采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还要严禁运用各种生物技术手段来破坏胎儿性别平衡。
未雨绸缪,历来是中国人的一种聪明之举,如今我们已经看到了“山雨欲来”之势,就更不能掉以轻心了,你家打掉个肚子里的女婴,他家多生个男孩,这时每家来说,实在没有什么了下得,但中国有13亿人口,你家也这么做,他家也这么做,其后果就足以造成一个巨大的民族灾难!
未了让我们的儿孙将来不会出现娶妻难的问跑,为了让我们将来的生活更加幸福,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的舆论导向,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中的地位,健全农村老保障方面的政策,完善性别删试和选择方面的监督惩处法条款,希望每一个公民正视业已存在的“阳盛阴衰”难题,从我做起,诀别“男尊女卑”的落后观念,共同创建一个自然、和谐、文明的社会!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08.5,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为110.9,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111.3,1995年1%抽样调查为115.6,到了2000年变为116.9。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到2030年11月1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出生性别比,除西藏和新疆等个别自治区外,都高出正常范围。20]O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00:116.9,有的省份高达103:138。目前,我国男性比女性多出3700万。其中,0~18岁男性多出1800万。不难看出,20午后,中国将迎来“他”时代,届时将约有3000多万男人无妻婚配。
原因分析:重男轻女思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B超的普及和滥用
近期人口研讨会上,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慧英认为,长期父权制下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B超的普及和滥用,是导致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三大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更加滞后,养儿防老,这是一个客观自然的现象。”河南社区教育中心主任梁军说,如果老了以后有保障,就可以有效地抑制人的生育意愿,特别是生育男孩子的愿意。 与会者认为,表面上看,性别比失衡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认为,导致出生比失衡的最直接的原因是B超技术的普及和滥用。目前,在许多地方,B超技术缺乏有效监管,助长了选择性生育行为。
据海南省计生委调查,海南出生婴儿男女比例失衡呈现三大特征:一是政策规定可生子女越少,夫妇们获得生男孩的机会越小,他们想生一个男孩的意愿就越强烈;二是政策允许生育的数量越少的人口群体,生育男孩的意愿越强烈,出生婴儿性别比就越高;三是社会地位、经济收入高的人口群体,在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选择时,用权力或金钱与生物学技术进行了交换,导致出生婴儿性别比高。
陕西省人口战略研究课题组发现,造成出生人口比例失调加剧的直接原因来自“二胎出生性别比高”,而这一现象如果不加以控制将会愈演愈烈。因为上世纪70年代以来形成的数百万独生子女群体将进入婚育高峰期,这些人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形成政策性生育回潮,必然导致出生人口结构性的回升。
民间状态扫描:财产不能给女儿、靠儿子养老、“杀”女胎太容易了
“我的财产,怎能由女婿继承”
庄富50岁,开发公司董事长:我是从十几岁就带着两只空空的拳头出来打拼的,拼了三十多年,总算拼出了上千万的家业,如今可以算得上是个“成功人士”了。不过成功的背后也有着许多外人所不知道的辛酸,至少我的肺就给生意场上的香烟给薰得像只烟囱管,我的肝也被筵席上的酒菜泡得像荤油桶。如今我并不缺钱了,也想提前享享清福了。可是我辛辛苦苦创下的那份产业,绝对不希望让外人来继承。
我非常喜欢我跟前妻生的女儿。人家不是说嘛,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但是这件“小棉袄”迟早总得嫁人。女人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贴心将来也不会给我生出个姓庄的小孙子来了!我要是把自己现有的两个公司交给了她,也就等于白白地奉送给了女婿!女婿再好,也只是个“半子”,能和儿子比吗?!
我也是我岳父的女婿。说难听点,我的岳父死时,我一点儿也没有伤心。甚至在看到自己的连襟抹眼泪时,还有点好笑。你们没听俗话说嘛,“哭丈人的女婿,如驴子放屁”,女婿能与丈人有什么感情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要儿子的想法越来越成为心上的一个头等大事。为了要个儿子。我跟我的老婆离婚了。我不嫌她别的,只嫌她人老珠黄,生不出儿子来了。很快我就又找了个年轻的女人,结婚前我就跟她“约法三章”:能替我生个儿子,奖励10万;三年内不能替我生个儿子,我也贴她10万,请她走人!呵呵,她总算没辜负我的期望,结婚的第二年,就真的为我生了个大胖小子!
别以为我不懂法律,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按现在的法律,夫妻婚前财产可以各归各,可是婚后我给女儿的财产可算共有财产。洪七公的打狗棍还不能随便外传呢,我怎么能相信自己的女婿?他要是将来把我的女儿“脚蹬”,我岂不是死在阴间都要吐血!
像庄先生这样的人,我们不敢说在现实生活中具体有多少,但是像他这样持有类似观点的人,在社会上绝不可能只是少数。第一个原因就是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是儒家道德为主的传统文化,儒家道德一个很重要的特色就是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另外还有家族观念、宗教观念,这一系列的问题。在老的观念里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女孩子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死了也是人家的鬼。财产给了女儿,左算右算总觉得“亏了”。
“捌门的后半生,只能靠门子来养老”
李力(50岁,农民):我老婆争气呢,想当年,头一胎就给我生了个带小鸡鸡的,我都乐呵死了!别说我思想陈旧,乡下不比城里,新潮不起来啊!要知道,在农村里,除了洗锅刷碗,没一样事不是重活。我要是不生个男娃,将来这个门户谁能顶下来啊?再说,如今的农活虽然实现了半机械化。但还是离不刑兆抬耕耙之类的力气活啊,就连开个手扶拖拉机,缺了男子汉,也发动不起来!乡下“二哥”又不似城里的“大爷”,既没有什么劳保,也没有什么医保,将来的养老送终,还不是全得靠儿子啊!
将来靠女儿养,对我们来说,太不现实!辛辛苦苦地把她们拉扯大了,她们就要出门去给人家当媳妇了,嫁到七里村也不知道,嫁到百里也不知道,就算嫁到了对门,她也有她的一家老小要照应啊!
我们村有个老汉,年轻时一连养了4个女儿,独缺一个儿子。如今他的老伴死了。他又落得了个半身不遂,整天躺在床上哼唧、他的4个女儿虽然也有孝心,可是鞭子再长,也管不到隔山的老牛,只好轮流回来照顾他。一个个来倒是来了,不过就和点火一样,立马又得走。说来惨呢,那天,他的二女儿回来的时间长了点,家里的小外孙由于缺了人看管,居然掉到村口的茅池缸里淹死了,真是作孽啊……
我有个侄儿媳妇,连生了两个男孩之后,又怀上了第三胎,经村妇联头头的再三动员,想去结扎,我知道后把他们夫妻俩骂得狗血喷头。我说,你们才生了两个儿子,就以为进了保险库啊?要是两个儿子长大后全上了大学,或者全外出打工,哪个能来养你们的老啊?
在农村,由于生产力低下,绝大多数的家庭还是希望能养上一两个儿子的。尽管他们也知道 “女儿多,父母吃苹果;儿子多,老人喝乐果(农药)”的民谣,但在现实生活中,男性毕竟还是家里的顶梁柱。就算他们将来真有可能被逼得喝“乐果”,可是在妻子怀孕之时,心中始终还是在不停地念叨着“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古谚,因为目前的社会现状,决定了农村家庭对男子的依赖,而女子在这一方面的确有着不如男子的劣势,所以农村人口男女比例的失调就显得格外严重。
“千条‘关门计’,不敌——着‘跳墙法’”
钟先(67岁,退休医生):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不仅农业人口中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非农业人口的出生性别比也呈升高趋势。一些省份不但二胎、多胎的性别比升高,一胎性别比也出现偏高的态势,为了从源头上终结“选择性堕胎”现象,国家有关部门曾一再严令禁止各家医院采用超声波鉴别胎儿性别的做法,近年来,各地政府还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措施,开始用政策向只生一个女孩的家庭倾斜、在一些地方,凡是只生了一个女儿的农村夫妻,开始能享受定期生活补助或一次性奖励。期望通过这些政策,解决日趋严重的“男多女少”问题。
不过,禁止也好,奖励也罢,似乎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就拿超声波这一现代化的医疗设施来说,早已经普及到了全国各地的乡镇级卫生院、个体医院,说句不客气的话,那里的每一台机器,都有可能成为无数女婴的“杀手”。尽管国家一再明令禁止操作者们这么做,但是,规定如果缺乏有效的实施方法,永远只能是贴在墙上的一纸空文。根本没有什么约束力。要是真有奇效的话,我国哪还有可能出现116.9:100这样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据我所知,性别比的正常值应该是104:100。
我敢说,我国近若干年来出现的性别比严重失调,全是B超给“超”出来的!B超是个好东西,各种各样医生用肉眼看不出来的病,让它一“超”,就全原型毕露了。不过,它也能“超”出孕妇肚子里的娃娃是“带把”的,还是不“带把”的,这就给很多一心想要男孩,又在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下十分无奈的父母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只要“超”出来怀的是女孩,就立刻“做”掉,方便得很!
在中国,最发达的不是高科技,而是关系网。谁家会在医院里缺个熟人?就算不熟,朋友托朋友,也没有办不成的事。有关系“打通”后,把孕妇往那里带,嘴上说是做“常规检查”,暗骨子里是求他(她)把胎儿的腿裆给“超”一下。来了不认识的生人,白大褂们自然就会一本正经地搬出“国法”来教育对方;来了熟人,谁还当黑脸“老包”呢?不过他也不会明说,明说了会犯法。但是你我全是明白人,只要眉毛挑一挑、眼睛眨一眨,就全有数啦!国法的钢刀再利,也不能枉杀无辜之人。法律也不能治医生在孕妇面前挑挑眉毛、眨眨眼睛的罪吧!
再说,即使我不能直接告诉孕妇怀的是男是女,我也可以悄悄地转告她的熟人啊。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至少能落个顺水人睛,何乐而不为?!这种事,又不是贪污受贿,就算被人告到法院,也难掏出真凭实据来起诉我啊。
中国的许多家长非要家里“留个根”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对策,而B超恰恰能让他们只花最小的代价,就遂了最大的心愿。许多的医生之所以会对孕妇“开后门”,是因为他们大都认为“人情大于国法”,甚至还认为自己是在为他人做了件“好事”!正因为他们在人情、面子、金钱的这道门槛上迈不过去,才在有意无意之中扼杀了不计其数的女婴,给社会危机悄悄地埋下了重重的伏笔。
“如今‘杀’个女胎,如杀条鱼样方便”
关涛(30岁,医院护士):这绝非危言耸听,如今的人流手术,对许多医院来说都是“小菜一碟”,像杀条鱼一样方便。不信你睁眼看看各种媒体和路头广告:“怀孕了不要怕,上某医院来进行无痛人流吧。”
如今医院做人流手术的这道门槛,也越降越低。医生尊重你的“隐私权”,根本不问你是未婚先孕的,是结了婚暂时不想生的,还是在照过B超后,因为种种原因不想要那个孩子的,只要交钱就能做。我是在一家省城的大医院工作的,在我们医院,妇产科的人拿的奖金最让人羡慕,随便你哪天去看一看,想做人流的女性都是排着队在那儿等预约。
我有时候也爱和手术医生开玩笑:“今天你又‘杀掉’几个人啦?”在法制社会,只有妇产科医生“杀”人是从来不犯法的。别的科室的医生都是救人拿“红包”,只有妇产科是“杀”人拿“红包”。据我所知,有不少农村来的孕妇,流掉的都是女婴。我们也常在私下里替那些未能出世的小生命感到悲哀:只因为你们是女性,所以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就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这和被谋杀有什么区别?!
前不久,有对看似80后的夫妻吧,据说第一胎生了个女儿,小夫妻俩倒是不想再生了,说工作忙没空带,而且现在培养一个孩子代价高,有一个就行了。但双方父母都不肯浪费生二胎指标,逼着他们再生,并且承诺生下后培养不用他们管,由两边父母协商处理。后来女方又怀孕了,在四个月时,男方父母找关系查出怀的是女孩,死活要让她流掉以备再怀男孩。我给她做完流产手术后,她伏在男孩怀里哭了好长时间,一边哭一边闹:自己的身体为什么自己作不到主?为什么生女孩不好?
现在各省虽然都有《禁止非法鉴定胎儿的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决定》,但是医院并不是一个执法部门,只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其管理制度本来就存在着不少的漏洞,而要想弥补制度上的种种漏洞,绝非一份红头文件就可以令行禁止的。我国的医院成千上万,谁能真正从源头上堵住B超对胎儿性别的鉴定?是院长?是医务处?还是靠几个警官来站岗放哨?我当然知道谁都会说得靠法律,但是法律要想控制得住这些具体的操作者,实在千难万难。这个问题要想得到彻底解决,也远非一朝一夕就能奏效。
B超是现代科学发展的产物,使用得好,能为百姓保平安健康;使用得不好,也会为社会的发展留下祸根。如今男比女多几千万,不必讳言,它就是罪魁祸首。如果政府再不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将它管好了,后果不堪设想。
可能诱发的问题:婚配失当、人口拐卖、性行为错乱
今年,某网站曾作过一个专项调查,约有20000个网友参与。被调查者对“由于出现男多女少,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请问你最担心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最为关注,50名的人担心男性犯罪率上升,2B%的人担心男性娶妻难,4%的人担心男性不得不涉足许多需要女性从事的行业,10%的人担心“老夫少妻”现象越来越多,8%的人担心养老问题。
“男性犯罪率将会不断地飚升”
正义之剑(36岁,律师):现在说男多女少会引起多少社会问题可能为时尚早,但这是我们大家都能预见到的一个突出问题,3700万光棍将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威胁,男性犯罪率将会不断飚升。
可以想象,这3700万光棍最终将逐步向最底层的人群沉淀,向弱势人群集聚。在城市,将集中到无房、无工作、无学历、无技术、无良好家庭背景的弱势人群中。城市将出现一群没有家庭约束、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却有着沉重养老负担(一个光棍独子也必须养活两个老人)的光棍盲流。在农村,这些光棍群体将逐步向边远的山区和贫穷的农村集中,大批光棍村的出现似乎无法避免。
可以推测,对解决了温饱危机的未来中国人而言,结婚的需求高干一切,在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男子总量的3700万中青年光棍旺盛的结婚需求下,如果社会监控不力,将可能出现大量的拐卖妇女、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这势必极大地危害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对社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田雪原认为性别失衡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一、婚姻性别挤压问题。如果畸高的出生性别比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除了光棍增多,老夫少妻现象也将越演越烈。
二、对家庭和社会的冲击问题。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便会更多滋生一些不道德和丑恶社会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
三、就业性别挤压问题。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并带动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将产生某些影响,男性劳动就业将变得更为困难,未来一二十年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将比较严重。
四、养老结构问题。如果目前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40午后,老年性别比必将提高,这又带来了养老保障结构问题。
专家建议:多种手段预防、提倡“招赘婚姻”
为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现象。
要充分认识到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口专家、学者认为,解决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必须创新思路,运用多种手段对性别歧视问题进行预防,监督;在全社会开展性别教育,树立性别平等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引导改变传统的“女随男”的婚居模式,使婚居模式实现多样化。中央党校社会学副教授林梅认为,“招赘婚姻”在从男性单系继承制(姓氏、财产)和男性单系抚养制(家庭养老)等方面触动了父权制的根本。从而为解决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从根本上促进男女两性平等,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据了解,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五)草案时建议,尽快对刑法有关条款作出修改。目前:上学界对刑法有关条款修改意见倾向于两点:第一,明确规定惩处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第二,明确不论是否具有执业医生资格,只要是违反了相关法律,都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专家还特别提出建议,新的条款要有前瞻性。因为现在已经有分离X、Y染色体的技术。如果这种技术被用于人类,就可能使母亲直接怀上男性胎儿,因此法规不仅要禁止采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还要严禁运用各种生物技术手段来破坏胎儿性别平衡。
未雨绸缪,历来是中国人的一种聪明之举,如今我们已经看到了“山雨欲来”之势,就更不能掉以轻心了,你家打掉个肚子里的女婴,他家多生个男孩,这时每家来说,实在没有什么了下得,但中国有13亿人口,你家也这么做,他家也这么做,其后果就足以造成一个巨大的民族灾难!
未了让我们的儿孙将来不会出现娶妻难的问跑,为了让我们将来的生活更加幸福,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的舆论导向,提高妇女在政治、经济中的地位,健全农村老保障方面的政策,完善性别删试和选择方面的监督惩处法条款,希望每一个公民正视业已存在的“阳盛阴衰”难题,从我做起,诀别“男尊女卑”的落后观念,共同创建一个自然、和谐、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