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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6年6月28日印发了《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68号),现将主要内容刊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