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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意见是我国诉讼证据的种类之一,其科学性是其具有证据资格的核心之所在,阿拉伯数字的书写动作习惯相对于汉字而言又具有隐蔽、易变、多样等特性。研究书写动作习惯理论及笔迹特征的反映分析,明确单个数字的书写动作较为系统化,是反映书写动作习惯的核心;布局习惯是反映书写动作习惯的辅助;数字组合书写形式是反映书写动作习惯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