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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是管仲及其追随者们所著述的一部经邦济世、治国安民的书,是中国古代一部政治思想性极强的学术著作。它叙述了管仲一生从政任相、强国富民的宏伟政治理想和丰富的治理经验,连司马迁都拍案称绝地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之也!”
管仲任政几十年,使地处海滨的一个区区齐国,通过治理整顿与通货积财而富甲天下,成为泱泱大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造就了春秋五霸之首的大业。管仲治国,一直注重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为他知道,只有社会和谐,才能长治久安,民富国强,即他所说的“和则能久”,“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随。”(见《管子·白心篇》)为此,他提出了许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思路,于古于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他的基本思路,大体上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就是发展经济,建立强国富民的物质基础,提出了为历代人所称颂的治国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见《牧民篇》、《轻重甲篇》)
怎样才能使仓廪实呢?他认为,国家对农业的最大支持,莫过于“无夺农时”。他在《臣乘马篇》中作了详细的分析,指出春耕之事,仅在解冻后的25日之内。这25五日之内如不把耕种之事做好,则一年无收。“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徭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彼王者不夺民时,故五谷兴丰。”
管仲主张发展农业的同时,还大力发展工商业,大兴渔盐之利、盐铁之利,大力调控货币、物价、市场和商品流通。在一部《管子》中,约有半数篇幅是用来讲述轻重、揆度、权衡、九府,即国家调控市场、物价、货币发行等方针策略的。
经过他的一番开发整治,齐国果然变得仓廪足实,物阜财丰,安居乐业,民富国强。管子将此视作为构建政通人和的理想社会的重要基础,因为他深知:“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见《治国篇》)
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二步,必须大兴礼义教化,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以实现“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理念。
所谓礼节,也称为礼义,是基于一定社会基本道德准则的行为规范,人们如不能自觉地遵守这些社会道德规范,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必然是一句空话。
“夫人必知礼,然后恭敬;恭敬然后尊让;尊让然后少长贵贱不相逾越,故乱不生而患不作。”(见《五辅篇》)“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礼,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见《心术止篇》)
他主张从小礼小节等细事着手,长期地培育教化,以形成人与人之间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此,也提出了流传千古的至理名言:“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第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因为,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才可以“制天下而禁奸邪也”,才可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草茅弗去,则害禾谷;盗贼弗诛,则伤良民。”(见《明法解篇》)
对于那些邪恶之人与邪恶之事,宽恕和轻罚,都是使社会不得和谐、不得安定的重大障碍与隐患。“夫民贪行躁而诛罚轻,罪不过罚,则是长淫乱而便邪僻也。有爱人之心,而实合于伤民。”(见《正世篇》)
但是,法又是至公的,是“天下之至道也”,对于法制,不但要坚决地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而且,必须是秉公论断,不得有偏,更不能有私。他在《白心篇》中明确地指出,决“不为一人枉其法”。执法如果一旦有所偏私,法制便要受到损害,政令便不得以通行,社会也便为之而混乱。“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国乱。” (见《版法解篇》)
怎样才能使吏治清明、执法公正呢?管子认为,重要的一条是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要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选拔人才,而不是只听信其谤诲之谈和别人的逢迎赞誉。他在《明法解》中清楚地指出:“听言而不试,故妄言者得用;任人而不官,故不肖者不困。”应当是“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实,以官任其身而课其功,专任法不自举焉。故明法曰: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
第四,本着亲仁善邻、与邻为伴的精神,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
管子虽处于春秋、战国互相征伐的时代,但他却十分重视与邻国和睦相处,讲求信义,遵循礼让,互相支持,患难与共。他主张:“内行其法度,外行其理义,故邻国亲之,与国信之。有患则邻国忧之,有难则邻国救之。”(见《形势解篇》)他不主张用武力解决边境问题:“先王不以勇猛为边境,则边境安。边境安,则邻国亲。邻国亲,则举当矣。”(见《枢言篇》)
第五,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关系。
管子一向主张“顺天之时,约地之宜,忠人之和”,认为这样才能够“风雨时、五谷实、草木美多、六畜蕃息、国富兵强。”(见《禁藏篇》)他虽在治山治水、相地种植、因山冶铁、围海煮盐、开矿铸币、大兴渔盐之利等方面做出种种开发,但同时又非常注重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为此,他下令:“毋杀麂夭,毋蹇华、绝芋”;(见《四时篇》)“毋杀畜生,毋拊卵,毋伐木,毋夭英,毋拊竽,所以息百长也。”(见《禁藏篇》)意即不要杀害初生小鹿,不要拨开花之草与再生之根块,不要杀怀孕生仔的母畜,不要击毁鸟卵,不要滥砍盗伐森林,不要折摧开花结籽的草木,不要砍伐初生的笋竹,这样才能使得自然界中的百物得以生生不息。
第六,注意及时的调节各地区、各环节、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减少贫富之间的悬殊差异,缓和矛盾,增强内部的亲和力与凝聚力,增强社会的和谐氛围。
为此,管子特别地注意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国家税收、物价、市场和商品流通等经济杠杆和行政赏罚等措施,来及时地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
首先,他着力于调节国与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他的总体思想是轻赋税,薄徭役,给民以休生养息、充廪积财的机会。他在《权修篇》中指出:“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因为,“用财啬则费,用力苦则劳矣。奚以知其然也?用力苦则事不工,事不工而数复之,故曰劳矣。用财啬则不当人心,不当人心则怨起,用财而生怨。……故曰: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见《版法解篇》)他主张官不与民争利,国不与民争财,只有积富于民,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其次,他注意对各地区之间、丰歉之间进行及时地调剂。某年,齐国西部水涝灾荒很重,而东部丰收。西部缺粮,民不足食;而东部则谷贱伤农,民亦不堪其苦。管子下令,齐西之人交粟三斗就可完租税,而齐东的人须交三釜(相当于齐西的6倍)之粟才能完租税,这样,国家就可以用齐东多征之粟救济西之民,还可对他们发放种子与农具等贷款。通过这样一调剂,东西部粮食的价格也相对地拉平了。管子称这种调节政策为“相壤定藉”,行此可以“振贫补不足,下乐上。故以上壤之满,补下壤之众”(见《乘马数》)
再次,注意在城乡之间、贫富之间进行调节。齐桓公问:郊区的乡民贫,而城中的官商富,吾想调节他们之间的贫富,用官商之财补益与乡民,可有什么办法?管仲说:有。国君可以下令引瑾洛河之水。通运河于郊区,使航船自由地通行于其间。因为郊区有花鸟树木的美好风光,士宦商贾必然乘船过来游玩赏乐,这样河的两岸便会因此而开设了许多店铺,乡民可以售卖他们的农副产品,又可以收购游人猎获的禽兽,郊野之民因之也便富裕起来。(见《轻重丁》)
又在士农工商各行业之间,通过相关政策的倾斜,也可以调节分配不公的重大差异。在这些行业之间,利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莫过于农。因为农业的劳作时间长,而收获与见效益的时间短,农民对国家的负担重而实际收入微,他们的利益最容易受到侵犯。而又由于他们远离城市,远离市场,不清楚交易之道,因此常常是一层租税,四层负担。他举燕、邢、郑、卫之地为例,说那里四季可种,一个农夫在中等年成可收粟二百石,但农家仍然是“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只能以粥养子,就是因为“上无术以均之”。他认为,如果国家能够通过适当的政策,注意向农民倾斜,即“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那样做的结果,就可以“使农士工商四民交能易作,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则田垦,奸巧不生。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见《治国篇》)
同时,他也很注意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对于老幼无人照养者,对于鳏寡孤独及残疾人等,均都制定出赡养与优抚的政策。他规定,凡有七十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不征国税。凡是能收养无父母的孤儿者,也免征租税。“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蹙、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见《入国篇》)
在收入大小多寡、负担轻重不同的户籍之间,进行适当的调节。他称这种调节为“持流”,即通过轻重不同的租税,使“有一人耕而五人食者,有一人耕而四人食者,”与“有一人耕而二人食者”,因有国课征收率上的不同,可以加以均衡调节。
管仲任政几十年,使地处海滨的一个区区齐国,通过治理整顿与通货积财而富甲天下,成为泱泱大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造就了春秋五霸之首的大业。管仲治国,一直注重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为他知道,只有社会和谐,才能长治久安,民富国强,即他所说的“和则能久”,“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随。”(见《管子·白心篇》)为此,他提出了许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思路,于古于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他的基本思路,大体上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就是发展经济,建立强国富民的物质基础,提出了为历代人所称颂的治国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见《牧民篇》、《轻重甲篇》)
怎样才能使仓廪实呢?他认为,国家对农业的最大支持,莫过于“无夺农时”。他在《臣乘马篇》中作了详细的分析,指出春耕之事,仅在解冻后的25日之内。这25五日之内如不把耕种之事做好,则一年无收。“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徭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彼王者不夺民时,故五谷兴丰。”
管仲主张发展农业的同时,还大力发展工商业,大兴渔盐之利、盐铁之利,大力调控货币、物价、市场和商品流通。在一部《管子》中,约有半数篇幅是用来讲述轻重、揆度、权衡、九府,即国家调控市场、物价、货币发行等方针策略的。
经过他的一番开发整治,齐国果然变得仓廪足实,物阜财丰,安居乐业,民富国强。管子将此视作为构建政通人和的理想社会的重要基础,因为他深知:“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见《治国篇》)
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二步,必须大兴礼义教化,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以实现“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理念。
所谓礼节,也称为礼义,是基于一定社会基本道德准则的行为规范,人们如不能自觉地遵守这些社会道德规范,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必然是一句空话。
“夫人必知礼,然后恭敬;恭敬然后尊让;尊让然后少长贵贱不相逾越,故乱不生而患不作。”(见《五辅篇》)“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礼,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见《心术止篇》)
他主张从小礼小节等细事着手,长期地培育教化,以形成人与人之间的良好社会风气。为此,也提出了流传千古的至理名言:“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第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因为,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才可以“制天下而禁奸邪也”,才可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草茅弗去,则害禾谷;盗贼弗诛,则伤良民。”(见《明法解篇》)
对于那些邪恶之人与邪恶之事,宽恕和轻罚,都是使社会不得和谐、不得安定的重大障碍与隐患。“夫民贪行躁而诛罚轻,罪不过罚,则是长淫乱而便邪僻也。有爱人之心,而实合于伤民。”(见《正世篇》)
但是,法又是至公的,是“天下之至道也”,对于法制,不但要坚决地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而且,必须是秉公论断,不得有偏,更不能有私。他在《白心篇》中明确地指出,决“不为一人枉其法”。执法如果一旦有所偏私,法制便要受到损害,政令便不得以通行,社会也便为之而混乱。“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国乱。” (见《版法解篇》)
怎样才能使吏治清明、执法公正呢?管子认为,重要的一条是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要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选拔人才,而不是只听信其谤诲之谈和别人的逢迎赞誉。他在《明法解》中清楚地指出:“听言而不试,故妄言者得用;任人而不官,故不肖者不困。”应当是“以法案其言而求其实,以官任其身而课其功,专任法不自举焉。故明法曰: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
第四,本着亲仁善邻、与邻为伴的精神,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
管子虽处于春秋、战国互相征伐的时代,但他却十分重视与邻国和睦相处,讲求信义,遵循礼让,互相支持,患难与共。他主张:“内行其法度,外行其理义,故邻国亲之,与国信之。有患则邻国忧之,有难则邻国救之。”(见《形势解篇》)他不主张用武力解决边境问题:“先王不以勇猛为边境,则边境安。边境安,则邻国亲。邻国亲,则举当矣。”(见《枢言篇》)
第五,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关系。
管子一向主张“顺天之时,约地之宜,忠人之和”,认为这样才能够“风雨时、五谷实、草木美多、六畜蕃息、国富兵强。”(见《禁藏篇》)他虽在治山治水、相地种植、因山冶铁、围海煮盐、开矿铸币、大兴渔盐之利等方面做出种种开发,但同时又非常注重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为此,他下令:“毋杀麂夭,毋蹇华、绝芋”;(见《四时篇》)“毋杀畜生,毋拊卵,毋伐木,毋夭英,毋拊竽,所以息百长也。”(见《禁藏篇》)意即不要杀害初生小鹿,不要拨开花之草与再生之根块,不要杀怀孕生仔的母畜,不要击毁鸟卵,不要滥砍盗伐森林,不要折摧开花结籽的草木,不要砍伐初生的笋竹,这样才能使得自然界中的百物得以生生不息。
第六,注意及时的调节各地区、各环节、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减少贫富之间的悬殊差异,缓和矛盾,增强内部的亲和力与凝聚力,增强社会的和谐氛围。
为此,管子特别地注意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国家税收、物价、市场和商品流通等经济杠杆和行政赏罚等措施,来及时地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
首先,他着力于调节国与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他的总体思想是轻赋税,薄徭役,给民以休生养息、充廪积财的机会。他在《权修篇》中指出:“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因为,“用财啬则费,用力苦则劳矣。奚以知其然也?用力苦则事不工,事不工而数复之,故曰劳矣。用财啬则不当人心,不当人心则怨起,用财而生怨。……故曰:民不足,令乃辱;民苦殃,令不行。”(见《版法解篇》)他主张官不与民争利,国不与民争财,只有积富于民,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其次,他注意对各地区之间、丰歉之间进行及时地调剂。某年,齐国西部水涝灾荒很重,而东部丰收。西部缺粮,民不足食;而东部则谷贱伤农,民亦不堪其苦。管子下令,齐西之人交粟三斗就可完租税,而齐东的人须交三釜(相当于齐西的6倍)之粟才能完租税,这样,国家就可以用齐东多征之粟救济西之民,还可对他们发放种子与农具等贷款。通过这样一调剂,东西部粮食的价格也相对地拉平了。管子称这种调节政策为“相壤定藉”,行此可以“振贫补不足,下乐上。故以上壤之满,补下壤之众”(见《乘马数》)
再次,注意在城乡之间、贫富之间进行调节。齐桓公问:郊区的乡民贫,而城中的官商富,吾想调节他们之间的贫富,用官商之财补益与乡民,可有什么办法?管仲说:有。国君可以下令引瑾洛河之水。通运河于郊区,使航船自由地通行于其间。因为郊区有花鸟树木的美好风光,士宦商贾必然乘船过来游玩赏乐,这样河的两岸便会因此而开设了许多店铺,乡民可以售卖他们的农副产品,又可以收购游人猎获的禽兽,郊野之民因之也便富裕起来。(见《轻重丁》)
又在士农工商各行业之间,通过相关政策的倾斜,也可以调节分配不公的重大差异。在这些行业之间,利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莫过于农。因为农业的劳作时间长,而收获与见效益的时间短,农民对国家的负担重而实际收入微,他们的利益最容易受到侵犯。而又由于他们远离城市,远离市场,不清楚交易之道,因此常常是一层租税,四层负担。他举燕、邢、郑、卫之地为例,说那里四季可种,一个农夫在中等年成可收粟二百石,但农家仍然是“仓廪虚而民无积”,农夫只能以粥养子,就是因为“上无术以均之”。他认为,如果国家能够通过适当的政策,注意向农民倾斜,即“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那样做的结果,就可以“使农士工商四民交能易作,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则田垦,奸巧不生。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见《治国篇》)
同时,他也很注意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对于老幼无人照养者,对于鳏寡孤独及残疾人等,均都制定出赡养与优抚的政策。他规定,凡有七十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不征国税。凡是能收养无父母的孤儿者,也免征租税。“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蹙、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见《入国篇》)
在收入大小多寡、负担轻重不同的户籍之间,进行适当的调节。他称这种调节为“持流”,即通过轻重不同的租税,使“有一人耕而五人食者,有一人耕而四人食者,”与“有一人耕而二人食者”,因有国课征收率上的不同,可以加以均衡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