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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现代化城市是当今城市发展的普遍追求目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并不是绝然对立的;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修复、修缮也是一种建设,本文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了几点改进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发展名城保护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每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都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至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云南会泽古城为国家级歷史文化名城以来,名城保护“上对历史,下对后世”,责任重大,但是保护不容乐观。古城及其历史格局、历史街区、各类古建筑群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表志之一。然而,几乎所有毁坏的历史文化古城, 都是冠以“旧城改造、发展现代经济”的名目、打着“城市现代化”的幌子来进行的。假借城市现代化的名义破坏历史文化遗产, 实在是对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双重亵渎。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问题
城市现代化首先应是对历朝历代城市文明的继承而不是翦灭。城市是人类走出“穴居”之后最伟大的人类文明的创造。悠久的历史脉络、文化价值是城市得以延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个王朝的兴衰起落, 乃至一个文明时代的缔造和泯灭,多见诸于城市文化的兴衰历史。世界上许多历史文化古城所以能经久不衰地延续并发展下来, 一个内在的核心要素是这些城市始终代表着它们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 并把其最富有生命力的部分传承后代。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 城市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空间凝聚形式, 是文明发展的物质标志, 是区域文明的核心地区。城市不仅是物化的高度凝聚,也是文化的繁荣结晶。构筑现代文明城市, 要使以往城市所有的历史文化优势得到继承、发展和创新, 并使城市发展中的反文明现象逐步得到克制。不研究历代之文化, 不懂得和不悉心珍惜、保护历史遗产, 就不可能创造出真正新的、现代的城市文明。因此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现代野蛮, 他们的“杰作”只是一种城市伪现代化。
城市伪现代化将一座座城市导入歧途。人们在越来越多的城市里看到的是像流水线似地克隆出来的“高大全”建筑, 一样的面孔, 无个性。大多数名城的历史街区都是城市的“黄金地段”,一些城市简单地把城市现代化理解为楼高、路宽等, 一味地比“个高”( 高层建筑) , 比“体胖”( 城市规模) , 从而不断地将那些原本独具历史特色、代表城市特色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夷为平地, 代之以众多缺乏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的“假古董”建筑。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城市现代化的必要内容。比如, 被邀请参加俄罗斯圣彼得堡建城300 年庆典的多国元首所看到的, 并不是仿效纽约那样的城市“现代化”, 而是对沙皇时代那些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鲜明特色的保留。扬州的街巷就是一个特殊的载体, 扬州之所以不同于别处, 街巷的特色是其“个性”。这些都是不应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轻易改变的。
事实上, 城市的现代化除了注重经济指标外, 还要有文化、生态和生活质量等多项指标, 特别应体现出城市自身的特色和文化。历史遗产、痕迹不仅要呈现在教科书中, 更要呈现在有质感、有形体、有生命痕迹的城市里。那些为盲目追求城市现代化而不惜丢弃历史文化的历史文化名城, 已使名城徒有虚名,理应摘去名城之名。
现代文明,应是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交相辉映;众多实例表明, 首先必须真正具备观念上的现代文明, 才有行动上的现代文明之举。否则, 历史文化名城就会牺牲于现代野蛮之手。以往造成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遍体鳞伤的原因, 是一些决策者对历史观念、人文精神的缺失;名城保护的法规观念淡薄。更何况一些还隐藏着“政绩工程”的驱动和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甚至“灰色利益”的诱惑, 这与现代文明的城市现代化更是冰炭不容。
另外,至今还存在名城保护概念不清的情况,认为名城就是个“名”,保护名城就只是保护名城区域的文物保护单位,对名城历史格局、历史街区“视而不见”;修复、修缮古建筑,以为是复古;因一些古建筑群多为宗教社团使用,修复甚至被误认为是搞封建迷信。
二、保护对策
1保护模式。世界通行的古城保护模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新旧分开式,如巴黎和罗马, 在旧城外建新区, 有分隔有联系, 保护与发展各不相扰; 国内名城新旧分制规划的有云南丽江,是古城保护修复(1996年地震后修复)的典范;山西平遥实现新旧分开、新旧两利, 而不是新旧叠加、新旧矛盾;是保护的典范。扬州“ 跳出”古城, 建设新区的发展战略亦获得了成功, 并在城市的重心外移的同时,形成城市“ 多中心”的格局。第二种是新旧混合式,比如伦敦和北京, 旧城被新城包围, 旧城之中插入新建筑。保护的难度非常很大。环顾国内各大历史文化名城, 许多城市都是以旧城为核心, 向四周延伸发展。比如北京, 具有巨历史价值的明清古城62平方公里, 规划市区150 平方公里,古城的保护并未阻碍城市的发展, 但由于城市规划单一以古城为市中心区, 又将城市的主要功能不断向中心区集中, 使得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愈发尖锐, 教训可谓深刻。所以各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规划 “多中心”格局,一般名城做到古城和新城区分离,是成功保护古城有效的重要的途径。
2关于旧城区改造。对于不属完全保护对象的历史街区以外的旧城区改造, 不少城市也出现了失败之作。如果从关注城市文脉的延续出发, 慎重实施城市中关键地段的改造与经营, 就可为城市增添生机, 创造个性突出的城市意象。反之, 如城市的关键性地段没有控制住, 则无法收拾, 不可救药。上海的人民广场, 就被过多的公共建筑充斥, 内容过多,格局拥挤, 未受到专家好评。德国亚琛的旧城改造计划, 是把狭窄的街道改造为步行街, 把汽车分离出去。旧金山的城市建筑不断增加, 然而大多数有特点的城市格局依然如故。它的经验是把新建筑放到城市环境中, 新建筑要与街区环境匹配, 建筑尺度、高度、轮廓线要适当, 体量不宜过大; 通过重复现有建筑的线条,大块表面的划分, 质感和尺度感的处理, 并适当反映原有建筑的风格; 避免色彩、体形等特征的极端对比。这些都代表了旧城改造的理性方向。
3关于保护管理体制问题,应有在职在编的常设性机构,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形成名城保护的长效机制。政府在名城保护中应重法规,体现保护法规的权威性;名城规划编制、实施的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4关于古城中的人口置换。名城中的人口“ 现代化”已形成一种误区。主张者认为古城中的居住者是不重要的, 因而将老居民大量迁出, 换之以各类商品尤其是旅游商品的经营者。丽江古城就有这样的情况。据当地的一份资料显示, 1996 年以前古城内有原住有纳西居民3 万多人, 而今仅有6000 余人, 留守者大多为老年人。大量原住民搬出古城, 大批外地人搬进古城, 使原来纯粹简单的古城变得纷繁复杂起来。纳西族著名学者杨福泉博士指出: “ 人口置换势必带来文化变迁。没有文化和历史底蕴的古城将变为躯壳一具”。丽江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重要的原因是这里保留的“活着的文化”, 即纳西人的生活状态。这一重要原因被一些掌握古城管理大权的人们忽视了。排斥外来人口进入古城也是没有理由的, 但外来人必须尊重并维护当地文化, 适应当地文化而不是破坏当地文化。丽江实例对于所有名城保护中的古城区人口问题, 无疑都具有普适意义。
5政府投放保护资金。保护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题中应有和必有之义, 因而政府在城市建设的财力安排上, 理所当然地必须将足够的投资用于古城保护。在这一点上, 或许政府确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但这却是一个泽备后世的光荣的“包袱”,这对人类历史和名城未来具有重大意义。因而名城地的政府应大力解放思想, 充分着眼于将来,用开明的勇气与魄力投资于古城保护。
5发动民众。如果政府首先把历史文化名城看成“包袱”, 要靠民众去推动保护工作是历史和文化的悲哀。反之, 即使政府已“觉醒”, 没有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 也未必就是件幸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工作, 仅靠政府行为和专家呼吁远远不够。
结束语
近些年来, 许多名城城市开始了对古城区的改建和更新工作。城市的新陈代谢是必须的,无论是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主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修复、修缮也是一种建设,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也要继承。继承和发展不是一对矛盾, 而是相得益彰,历史传统和现代化都是人们的需求, 这就得认真考证历史、结合名城实况, 科学有效地做好历史名城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兵,康新宇.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动态综述[J]. 中国名城. 2011(01)
[2] 曹昌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及对策[J]. 中国名城. 2011(03)
[3] 肖永亮,李飒.中外历史文化名城古迹保护比较[J]. 中国名城. 2011(07)
[4] 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呼唤“理性回归”[J]. 城市观察. 2011(03)
[5] 罗哲文千秋大业保护为先《城乡建设》2003(9)
关键词:城市发展名城保护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每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都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至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云南会泽古城为国家级歷史文化名城以来,名城保护“上对历史,下对后世”,责任重大,但是保护不容乐观。古城及其历史格局、历史街区、各类古建筑群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表志之一。然而,几乎所有毁坏的历史文化古城, 都是冠以“旧城改造、发展现代经济”的名目、打着“城市现代化”的幌子来进行的。假借城市现代化的名义破坏历史文化遗产, 实在是对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双重亵渎。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问题
城市现代化首先应是对历朝历代城市文明的继承而不是翦灭。城市是人类走出“穴居”之后最伟大的人类文明的创造。悠久的历史脉络、文化价值是城市得以延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个王朝的兴衰起落, 乃至一个文明时代的缔造和泯灭,多见诸于城市文化的兴衰历史。世界上许多历史文化古城所以能经久不衰地延续并发展下来, 一个内在的核心要素是这些城市始终代表着它们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 并把其最富有生命力的部分传承后代。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 城市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空间凝聚形式, 是文明发展的物质标志, 是区域文明的核心地区。城市不仅是物化的高度凝聚,也是文化的繁荣结晶。构筑现代文明城市, 要使以往城市所有的历史文化优势得到继承、发展和创新, 并使城市发展中的反文明现象逐步得到克制。不研究历代之文化, 不懂得和不悉心珍惜、保护历史遗产, 就不可能创造出真正新的、现代的城市文明。因此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现代野蛮, 他们的“杰作”只是一种城市伪现代化。
城市伪现代化将一座座城市导入歧途。人们在越来越多的城市里看到的是像流水线似地克隆出来的“高大全”建筑, 一样的面孔, 无个性。大多数名城的历史街区都是城市的“黄金地段”,一些城市简单地把城市现代化理解为楼高、路宽等, 一味地比“个高”( 高层建筑) , 比“体胖”( 城市规模) , 从而不断地将那些原本独具历史特色、代表城市特色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夷为平地, 代之以众多缺乏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的“假古董”建筑。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城市现代化的必要内容。比如, 被邀请参加俄罗斯圣彼得堡建城300 年庆典的多国元首所看到的, 并不是仿效纽约那样的城市“现代化”, 而是对沙皇时代那些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鲜明特色的保留。扬州的街巷就是一个特殊的载体, 扬州之所以不同于别处, 街巷的特色是其“个性”。这些都是不应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轻易改变的。
事实上, 城市的现代化除了注重经济指标外, 还要有文化、生态和生活质量等多项指标, 特别应体现出城市自身的特色和文化。历史遗产、痕迹不仅要呈现在教科书中, 更要呈现在有质感、有形体、有生命痕迹的城市里。那些为盲目追求城市现代化而不惜丢弃历史文化的历史文化名城, 已使名城徒有虚名,理应摘去名城之名。
现代文明,应是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交相辉映;众多实例表明, 首先必须真正具备观念上的现代文明, 才有行动上的现代文明之举。否则, 历史文化名城就会牺牲于现代野蛮之手。以往造成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遍体鳞伤的原因, 是一些决策者对历史观念、人文精神的缺失;名城保护的法规观念淡薄。更何况一些还隐藏着“政绩工程”的驱动和短期利益、局部利益、甚至“灰色利益”的诱惑, 这与现代文明的城市现代化更是冰炭不容。
另外,至今还存在名城保护概念不清的情况,认为名城就是个“名”,保护名城就只是保护名城区域的文物保护单位,对名城历史格局、历史街区“视而不见”;修复、修缮古建筑,以为是复古;因一些古建筑群多为宗教社团使用,修复甚至被误认为是搞封建迷信。
二、保护对策
1保护模式。世界通行的古城保护模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新旧分开式,如巴黎和罗马, 在旧城外建新区, 有分隔有联系, 保护与发展各不相扰; 国内名城新旧分制规划的有云南丽江,是古城保护修复(1996年地震后修复)的典范;山西平遥实现新旧分开、新旧两利, 而不是新旧叠加、新旧矛盾;是保护的典范。扬州“ 跳出”古城, 建设新区的发展战略亦获得了成功, 并在城市的重心外移的同时,形成城市“ 多中心”的格局。第二种是新旧混合式,比如伦敦和北京, 旧城被新城包围, 旧城之中插入新建筑。保护的难度非常很大。环顾国内各大历史文化名城, 许多城市都是以旧城为核心, 向四周延伸发展。比如北京, 具有巨历史价值的明清古城62平方公里, 规划市区150 平方公里,古城的保护并未阻碍城市的发展, 但由于城市规划单一以古城为市中心区, 又将城市的主要功能不断向中心区集中, 使得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愈发尖锐, 教训可谓深刻。所以各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规划 “多中心”格局,一般名城做到古城和新城区分离,是成功保护古城有效的重要的途径。
2关于旧城区改造。对于不属完全保护对象的历史街区以外的旧城区改造, 不少城市也出现了失败之作。如果从关注城市文脉的延续出发, 慎重实施城市中关键地段的改造与经营, 就可为城市增添生机, 创造个性突出的城市意象。反之, 如城市的关键性地段没有控制住, 则无法收拾, 不可救药。上海的人民广场, 就被过多的公共建筑充斥, 内容过多,格局拥挤, 未受到专家好评。德国亚琛的旧城改造计划, 是把狭窄的街道改造为步行街, 把汽车分离出去。旧金山的城市建筑不断增加, 然而大多数有特点的城市格局依然如故。它的经验是把新建筑放到城市环境中, 新建筑要与街区环境匹配, 建筑尺度、高度、轮廓线要适当, 体量不宜过大; 通过重复现有建筑的线条,大块表面的划分, 质感和尺度感的处理, 并适当反映原有建筑的风格; 避免色彩、体形等特征的极端对比。这些都代表了旧城改造的理性方向。
3关于保护管理体制问题,应有在职在编的常设性机构,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形成名城保护的长效机制。政府在名城保护中应重法规,体现保护法规的权威性;名城规划编制、实施的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4关于古城中的人口置换。名城中的人口“ 现代化”已形成一种误区。主张者认为古城中的居住者是不重要的, 因而将老居民大量迁出, 换之以各类商品尤其是旅游商品的经营者。丽江古城就有这样的情况。据当地的一份资料显示, 1996 年以前古城内有原住有纳西居民3 万多人, 而今仅有6000 余人, 留守者大多为老年人。大量原住民搬出古城, 大批外地人搬进古城, 使原来纯粹简单的古城变得纷繁复杂起来。纳西族著名学者杨福泉博士指出: “ 人口置换势必带来文化变迁。没有文化和历史底蕴的古城将变为躯壳一具”。丽江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重要的原因是这里保留的“活着的文化”, 即纳西人的生活状态。这一重要原因被一些掌握古城管理大权的人们忽视了。排斥外来人口进入古城也是没有理由的, 但外来人必须尊重并维护当地文化, 适应当地文化而不是破坏当地文化。丽江实例对于所有名城保护中的古城区人口问题, 无疑都具有普适意义。
5政府投放保护资金。保护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题中应有和必有之义, 因而政府在城市建设的财力安排上, 理所当然地必须将足够的投资用于古城保护。在这一点上, 或许政府确乎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但这却是一个泽备后世的光荣的“包袱”,这对人类历史和名城未来具有重大意义。因而名城地的政府应大力解放思想, 充分着眼于将来,用开明的勇气与魄力投资于古城保护。
5发动民众。如果政府首先把历史文化名城看成“包袱”, 要靠民众去推动保护工作是历史和文化的悲哀。反之, 即使政府已“觉醒”, 没有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 也未必就是件幸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工作, 仅靠政府行为和专家呼吁远远不够。
结束语
近些年来, 许多名城城市开始了对古城区的改建和更新工作。城市的新陈代谢是必须的,无论是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主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修复、修缮也是一种建设,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也要继承。继承和发展不是一对矛盾, 而是相得益彰,历史传统和现代化都是人们的需求, 这就得认真考证历史、结合名城实况, 科学有效地做好历史名城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兵,康新宇.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动态综述[J]. 中国名城. 2011(01)
[2] 曹昌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状况及对策[J]. 中国名城. 2011(03)
[3] 肖永亮,李飒.中外历史文化名城古迹保护比较[J]. 中国名城. 2011(07)
[4] 阮仪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呼唤“理性回归”[J]. 城市观察. 2011(03)
[5] 罗哲文千秋大业保护为先《城乡建设》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