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原则上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的运作机制,但主体形式应当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形式。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处理上,矛盾的主要方面显然是供给的资源分配优化,组织效率提高与运作机制完善。本文针对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弊端,结合发展市场经济及社会转型的背景,对公共财政为主体的供给体制及机制创新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