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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成都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新修订了《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成都市奖励办法》)。据悉,本次修订的《成都市奖励办法》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大幅提高了奖励金额。主要体现在,将按"涉案货值金额"计算奖励金,修订为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金额"计算奖励金;将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重奖标准仍为最高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