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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参与公益创投督导,是督导领域的一种新尝试.从理想层面看,社会工作督导兼顾行政、教育和支持功能,能够促进公益创投目标更好地实现.但在操作层面,公益创投督导却蕴含内容变异和目标变向的异化风险,展现出行政功能上“管理”遮蔽“专业”、教育功能上“理论”强于“操作”以及支持功能上“减负”反成“增负”的现实尴尬.社会治理的新公共管理主义逻辑、公益创投督导体系建设的拿来主义逻辑以及公益创投督导实践操作的策略主义逻辑是督导功能异化的多维肇因.要实现公益创投督导功能的属性复归,应当践行政社合作的公益创投督导实践模式,构建契约形式的购买规范性约束机制,搭建因地制宜的公益创投督导体系结构,以及提升匹配公益创投需求的组织督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