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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一名网友在广州市长的留言板留言,并上传一段录音,反映广州市法制办公务员态度蛮横。留言中,该公务员被戏称为“咆哮哥”。此事披露之后,引起公众强烈不满,广州市法制办也立即对“咆哮哥”进行了调查处理。
6月22日,记者通气会召开,广州市法制办就该办工作人员言行不当一事深表歉意。这个可怜的“咆哮哥”也在离岗写检查,等候相关部门根据公务员管理规范作出相应处理。 “咆哮哥”与他的两位顶头上司来到网民王先生家,说是去道歉,但传递的信息,却是双方进行了互相道歉:彭晖为自己的咆哮后果表示后悔,王先生则认为自己创造一个“咆哮哥”的称谓,给彭公务员带来了不良后果,显得很不好意思。
事情演绎到这个份上,按理说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了。并且,大家都仿佛经受了一次生动的司法调解,息讼止争,善莫大焉。但很多人就因此特别生疑,其过程其结果,居然就变成了当事人双方互相致歉?也许,停止了咆哮的公务员变得异常温柔可爱起来?网民为自己影响了政府形象而惴惴不安,为自己耽误了“咆哮哥”的大好前程而懊悔不已?
要肯定的是,互相致歉体现了一种中国式的道德。多栽花少栽刺,得饶人处且饶人。或许是来自当地政府部门的某种情绪暗示,使得网民王先生反过来对制造出“咆哮哥”事件表示歉意?这一方面衬托出中国普通民众的人性伟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地政府对妥善处理这一负面事件所抱有的良苦用心。皆大欢喜的互相致歉局面,当然是最好不过的。
然而,一些人也看出,互相致歉实质上也是一次意义的消解。举报者与被举报者,在这里被巧妙地和进了一摊稀泥。监督政府的意义、监督一个公务窗口的意义、一次公民觉醒的意义,在这个互相致歉的动作中,被消解得无影无踪。表面上看,政府有关部门表示要引以为戒并继续欢迎监督,实际上的情形是,无论是“咆哮哥”、“傲慢姐”、“冷漠叔”,其存在并非个别,其出现绝非偶然——事件过后,该市法制办解释,“咆哮哥”只能算是“偶然事件”。放眼看去,全广州乃至全国,果真就这么一个“咆哮哥”吗?政府部门希望尽量平息事件的负面影响,而不是以“咆哮哥”事件为契机,展开更加广泛的公务员作风建设讨论和整顿。这,不能不说是某些导演们进行危机公关中一个高明的太极动作。可是,互相致歉的结局,要对民众暗示什么呢?有钱的、有权的、有脾气的就可以随意吼吼?似乎也没啥大不了的,是这样吗?
高峰凝雪:
“咆哮哥”如此咆哮,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缺失,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没有把自己看成是群众的公仆。
查俊:
“咆哮哥”能坚守岗位,只是需要上午余下的半小时整理“内部工作”,你就去怪人家,何必呢?君不见很多银行窗口,全然不顾排队的客户,高高挂起“免战牌”,办理“交接班”吗?
杨于泽:
有关方面应当弄清楚,民众的真正诉求是什么。咆哮固然可恶,但民众真正要的,是对政府事务的发言权、监督权。
盛大林
“咆哮哥”揭穿了伪公仆的画皮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是一些政府部门的老毛病了。但这名“咆哮哥”的表现远远超出了上述境界。在他的歇斯底里之中,充满的是蛮不讲理、居高临下、鄙夷不屑、颐指气使……
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向人民咆哮的。要为人民服务好,首先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即把自己放在“服务者”的位置上。公务员们理应明白,纳税人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自己的权力也是人民授予的。 然而,“咆哮哥”不仅不承认自己拿了纳税人的钱,还以“你能把我咋地”回应群众——这哪里是什么“公仆”,分明就是“无赖”嘛!
像“咆哮哥”这样对群众咆哮的公务员也许并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赖式的“伪公仆”就很少。我相信,“咆哮哥”也不会经常像这样暴跳如雷,通常情况下他可能与其他公务员一样,也就是脸难看一些、话难听一些。由于前来办事的群众大都赔着笑脸、藏着小心,所以他们没有发作的引子,也没有咆哮的导火索。“咆哮哥”的老爷脾气之所以突然爆发,不过是因为突然来了一个敢于“叫板”的群众——如果前来办事的群众个个都是唯唯诺诺,“咆哮哥”一般是不会出现的;如果办事的群众都敢于说个“不”字,“咆哮哥”的声音可能随处可闻!
的确,“咆哮哥”揭穿了“伪公仆”的画皮,让人们看到了一些公务员的真面目。那么,怎么办?“咆哮哥”的“你能把我咋地”确实触及了问题的关键,他之所以那么嚣张,显然就是因为他确信群众拿他没有办法。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们干任何事情都要以“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如果我们的政府在选拔及考评公务员的过程中,能把“人民当家做主”落到实处,真正尊重群众对公务员的评价,比如一经发现像“咆哮哥”这样的公务员就坚决地清除出去,那么谁还敢像他那样对群众咆哮呢?
鲁国平
不留蛮横余地当从“咆哮哥”始
咆哮哥为何如此牛,无非是把自己当成有别于普通群众的“官”,官者,“管也”。头顶乌纱帽,管字上头,当然有权利对来办事的群众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从而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手拿纳税人的工资为群众服务的人民公仆!
政府服务窗口岂容“咆哮哥”蛮横?对于事后广州市政府以及法制办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处理,我等群众表示十分欢迎。不过事情还没有完,这次的处理涉事工作人员已被调离原岗,但另外一个帮腔公务员“咆哮哥”为何没有消息?这是其一。
其二,广州市法制办公开承认错误,法制办领导主动登门向当事人道歉,态度也还算诚恳。然而从某些领导的口里,我等依然觉得,法制办还有庇护、纵容当事人的味道!什么“这起偶发事件”、“该工作人员从业时间较短”、“此前没有收到群众对他的投诉”等等,这不是分明在为其“遮风挡雨”吗?既然市法制办自身建设当中有不足,此情形就并非一日之存在。此前没有接到任何投诉,也不能就说明从来没发生过。毕竟有“投诉了也无人理会”的先例在前。恕我孤陋寡闻,将当事人调离原工作岗位恐怕也算不得什么处罚吧!
其三,市法制办一再声称“我们非常欢迎媒体监督”,但绝口不提欢迎群众监督,这个根本方向是不是有些失误?难道事情不被媒体捅出来,有关部门便可以听之任之,或不理不睬?
目前一股推进“服务型政府”、树立行政服务窗口良好社会形象的风气,甚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将引入第三方调查公司进行暗访和考核的方法正在形成。尽管更新公务员们服务观念非常重要,但能否令行禁止,处罚严厉才是关键。所以不留政府服务窗口蛮横余地,当从“咆哮哥”开始。建议把他推上向社会公开道歉的前台,否则,难保“咆哮哥”们不重蹈覆辙或故伎重演。
“咆哮哥”事件体现闪光的公民意识
在遭遇恶劣对待时,多数人都忍气吞声,这反过来,也更助长了个别公务员的蛮横。
权利不会从天而降,它是法律赋予的,有时候也是需要用行动争取的。套用胡适先生一句话,“为个人争权利,也是为他人争权利。”因此,应该有更多市民“王先生”敢于站出来,与不良作风作斗争。
在“咆哮”事件中,错误很快得到纠正,公民监督的力量,还真把个别蛮横的公务员“咋的”了。
“咆哮哥”折射“服务意识”仍需加强
经过这么多的教育实践和举措,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当前的学习教育“一阵风”、“走过场”现象也是让人深思。
“话难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仍然是不少政府部门中存在的“顽疾”,如何转变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希望在看到标有“很满意”、“满意”、“不满意”三个按钮的评价器时,也能看见一张灿烂的笑脸,听见一声温柔的问候,感受到政府部门办事的效率。
6月22日,记者通气会召开,广州市法制办就该办工作人员言行不当一事深表歉意。这个可怜的“咆哮哥”也在离岗写检查,等候相关部门根据公务员管理规范作出相应处理。 “咆哮哥”与他的两位顶头上司来到网民王先生家,说是去道歉,但传递的信息,却是双方进行了互相道歉:彭晖为自己的咆哮后果表示后悔,王先生则认为自己创造一个“咆哮哥”的称谓,给彭公务员带来了不良后果,显得很不好意思。
事情演绎到这个份上,按理说达到了治病救人的目的了。并且,大家都仿佛经受了一次生动的司法调解,息讼止争,善莫大焉。但很多人就因此特别生疑,其过程其结果,居然就变成了当事人双方互相致歉?也许,停止了咆哮的公务员变得异常温柔可爱起来?网民为自己影响了政府形象而惴惴不安,为自己耽误了“咆哮哥”的大好前程而懊悔不已?
要肯定的是,互相致歉体现了一种中国式的道德。多栽花少栽刺,得饶人处且饶人。或许是来自当地政府部门的某种情绪暗示,使得网民王先生反过来对制造出“咆哮哥”事件表示歉意?这一方面衬托出中国普通民众的人性伟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地政府对妥善处理这一负面事件所抱有的良苦用心。皆大欢喜的互相致歉局面,当然是最好不过的。
然而,一些人也看出,互相致歉实质上也是一次意义的消解。举报者与被举报者,在这里被巧妙地和进了一摊稀泥。监督政府的意义、监督一个公务窗口的意义、一次公民觉醒的意义,在这个互相致歉的动作中,被消解得无影无踪。表面上看,政府有关部门表示要引以为戒并继续欢迎监督,实际上的情形是,无论是“咆哮哥”、“傲慢姐”、“冷漠叔”,其存在并非个别,其出现绝非偶然——事件过后,该市法制办解释,“咆哮哥”只能算是“偶然事件”。放眼看去,全广州乃至全国,果真就这么一个“咆哮哥”吗?政府部门希望尽量平息事件的负面影响,而不是以“咆哮哥”事件为契机,展开更加广泛的公务员作风建设讨论和整顿。这,不能不说是某些导演们进行危机公关中一个高明的太极动作。可是,互相致歉的结局,要对民众暗示什么呢?有钱的、有权的、有脾气的就可以随意吼吼?似乎也没啥大不了的,是这样吗?
高峰凝雪:
“咆哮哥”如此咆哮,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缺失,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没有把自己看成是群众的公仆。
查俊:
“咆哮哥”能坚守岗位,只是需要上午余下的半小时整理“内部工作”,你就去怪人家,何必呢?君不见很多银行窗口,全然不顾排队的客户,高高挂起“免战牌”,办理“交接班”吗?
杨于泽:
有关方面应当弄清楚,民众的真正诉求是什么。咆哮固然可恶,但民众真正要的,是对政府事务的发言权、监督权。
盛大林
“咆哮哥”揭穿了伪公仆的画皮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这是一些政府部门的老毛病了。但这名“咆哮哥”的表现远远超出了上述境界。在他的歇斯底里之中,充满的是蛮不讲理、居高临下、鄙夷不屑、颐指气使……
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向人民咆哮的。要为人民服务好,首先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即把自己放在“服务者”的位置上。公务员们理应明白,纳税人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自己的权力也是人民授予的。 然而,“咆哮哥”不仅不承认自己拿了纳税人的钱,还以“你能把我咋地”回应群众——这哪里是什么“公仆”,分明就是“无赖”嘛!
像“咆哮哥”这样对群众咆哮的公务员也许并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赖式的“伪公仆”就很少。我相信,“咆哮哥”也不会经常像这样暴跳如雷,通常情况下他可能与其他公务员一样,也就是脸难看一些、话难听一些。由于前来办事的群众大都赔着笑脸、藏着小心,所以他们没有发作的引子,也没有咆哮的导火索。“咆哮哥”的老爷脾气之所以突然爆发,不过是因为突然来了一个敢于“叫板”的群众——如果前来办事的群众个个都是唯唯诺诺,“咆哮哥”一般是不会出现的;如果办事的群众都敢于说个“不”字,“咆哮哥”的声音可能随处可闻!
的确,“咆哮哥”揭穿了“伪公仆”的画皮,让人们看到了一些公务员的真面目。那么,怎么办?“咆哮哥”的“你能把我咋地”确实触及了问题的关键,他之所以那么嚣张,显然就是因为他确信群众拿他没有办法。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们干任何事情都要以“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如果我们的政府在选拔及考评公务员的过程中,能把“人民当家做主”落到实处,真正尊重群众对公务员的评价,比如一经发现像“咆哮哥”这样的公务员就坚决地清除出去,那么谁还敢像他那样对群众咆哮呢?
鲁国平
不留蛮横余地当从“咆哮哥”始
咆哮哥为何如此牛,无非是把自己当成有别于普通群众的“官”,官者,“管也”。头顶乌纱帽,管字上头,当然有权利对来办事的群众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从而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手拿纳税人的工资为群众服务的人民公仆!
政府服务窗口岂容“咆哮哥”蛮横?对于事后广州市政府以及法制办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处理,我等群众表示十分欢迎。不过事情还没有完,这次的处理涉事工作人员已被调离原岗,但另外一个帮腔公务员“咆哮哥”为何没有消息?这是其一。
其二,广州市法制办公开承认错误,法制办领导主动登门向当事人道歉,态度也还算诚恳。然而从某些领导的口里,我等依然觉得,法制办还有庇护、纵容当事人的味道!什么“这起偶发事件”、“该工作人员从业时间较短”、“此前没有收到群众对他的投诉”等等,这不是分明在为其“遮风挡雨”吗?既然市法制办自身建设当中有不足,此情形就并非一日之存在。此前没有接到任何投诉,也不能就说明从来没发生过。毕竟有“投诉了也无人理会”的先例在前。恕我孤陋寡闻,将当事人调离原工作岗位恐怕也算不得什么处罚吧!
其三,市法制办一再声称“我们非常欢迎媒体监督”,但绝口不提欢迎群众监督,这个根本方向是不是有些失误?难道事情不被媒体捅出来,有关部门便可以听之任之,或不理不睬?
目前一股推进“服务型政府”、树立行政服务窗口良好社会形象的风气,甚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将引入第三方调查公司进行暗访和考核的方法正在形成。尽管更新公务员们服务观念非常重要,但能否令行禁止,处罚严厉才是关键。所以不留政府服务窗口蛮横余地,当从“咆哮哥”开始。建议把他推上向社会公开道歉的前台,否则,难保“咆哮哥”们不重蹈覆辙或故伎重演。
“咆哮哥”事件体现闪光的公民意识
在遭遇恶劣对待时,多数人都忍气吞声,这反过来,也更助长了个别公务员的蛮横。
权利不会从天而降,它是法律赋予的,有时候也是需要用行动争取的。套用胡适先生一句话,“为个人争权利,也是为他人争权利。”因此,应该有更多市民“王先生”敢于站出来,与不良作风作斗争。
在“咆哮”事件中,错误很快得到纠正,公民监督的力量,还真把个别蛮横的公务员“咋的”了。
“咆哮哥”折射“服务意识”仍需加强
经过这么多的教育实践和举措,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当前的学习教育“一阵风”、“走过场”现象也是让人深思。
“话难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仍然是不少政府部门中存在的“顽疾”,如何转变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希望在看到标有“很满意”、“满意”、“不满意”三个按钮的评价器时,也能看见一张灿烂的笑脸,听见一声温柔的问候,感受到政府部门办事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