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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传统的成文法国家,成文法在表现出良好稳定性的同时,也有滞后性的缺陷。而源于英美法系国家"法官造法"的刑事判例制度,能较好地弥补这一缺陷,本着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将遵循先例原则在我国制度化,通过刑事判决书改革、区别技术加强以及改善司法解释越权的现状等,最终促进刑事判例制度本土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