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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3日,民政部颁布的《民政信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强各级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指导、规范民政信访工作,切实保护民政信访对象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民政信访工作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办法》制定时间较早,已经远远滞后于当前信访工作形势的需要;信访总量呈大幅上升趋势,信访任务和压力与日俱增;信访群体范围不断扩大,特殊民政服务对象的诉求日益增多,群众法律意识增强,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2005年新的《信访条例》出台后,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又下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