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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的历史时期,和谐社会的基本构成是和谐个体和和谐组织。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发展规律和客观诉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公证员队伍的素质,构建和谐文化,对于提升执法公信力、维护执法形象,防范和化解当前各种矛盾,建设和谐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以人为本 客观诉求 和谐文化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207-02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举措。和谐社会的建设,即需要公民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道德情操,也需要以良好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为基础和保障。公证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调控市场经济运行,能够有效防范民商事纠纷发生,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归根结蒂是要实现各级、各层组织内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组织,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既为公证机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公证处,不仅是在当前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前提下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需要,也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执法形象,防范和化解当前各种矛盾的本质要求。
一、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尊重人类的成长发展规律,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
(一)尊重人的发展规律是“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
和其他生命现象一样,人类首先具有生物属性,衣食住行、饥寒冷暖等等,都实实在在得存在着。“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人类的发展规律,离开了人类的基本需要来谈发展一切都是枉然。社会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类的五种需要模型,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的、安全的、社交的、受人尊重的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要尊重人的发展需要,尊重人类的发展进程规律,满足人的生理、精神和社会属性的发展演化要求,以人为本,才能够促进人类的和谐进步。
(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
“以人为本”要求尊重人的发展规律,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尊重人的成长发展规律,创造条件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人们生活指数和幸福水平,是任何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以人为本”仅仅是加快这一进程,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效率的手段。通过尊重人的需要,帮助人们实现其需要,引导人们走向更高层次的要求,来促进人们的发展和进步。实现人类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激励,达到人类的最高境界。
(三)社会秩序是“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
“以人为本”要从满足人们的生理的、精神的和社会的要求着手,社会属性要求是人类不同与其他生物的本质要求。社会属性,实质是就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建立人与人之間的良好关系,实现人与之间的互信、互利是和谐的社会秩序的根本标志和基本内容。只有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才是真正实现了和谐社会。
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公证处
公证机构是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成立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活动的执法机关,其执法活动代表了国家的意志,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在与当事人的接触过程中,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代表的不是自身,而是代表了国家的形象,因此,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建设和谐公证机关,对于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促进执法水平,都将有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构建和谐公证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公证员素质建设是和谐公证处的基础
构建和谐公证处,首要的就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公证员队伍。公证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执法形象直接关系到公证行业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公证事业长远发展,关系到公证能否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起到预防矛盾和纠纷的作用。因此,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学习公证业务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其次,不断加强公证机构组织建设、公证业务建(下转第209页)(上接第207页)设,不断提高公证人员政治素质和执业能力,强化公证人员的政治理念、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提高公证公信力,以高质量的公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其三,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在维护社会诚信的过程中必须诚实践诺,守信服务,树立起自觉诚信的意识,努力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公证队伍。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和谐的保障
公证机构是执法机关,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来维护和促进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提高。首先是公证执行制度,明确公证环节和公证程序,通过制定化来保障公证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其次是健全公证责任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各种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公证工作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公证员面临的诱惑也在增加,从而增加了出现公证失当的可能性,要通过健全责任制度,既能保证公证员依法大胆执法公证,又能防止公证员淡漠责任随意公证。还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和奖惩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许多地方出现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多种形式的公证机构,内部分配上也存在提成、承包等分配方式,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要通过制定明确的收益分配制度和奖惩制度,防止把执法公证和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出现“收费公证”等现象。通过制度建设,既要保障广大公证员的合法、合理要求,也要防止和杜绝违法牟利现象,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三)和谐文化是和谐公证处的根本标志
中国的文化自古要求“和为贵”。人本原理告诉我们,利益冲突是其他所有冲突的根源。建设和谐的公证机构文化,从根本上优化利益分配机制、人员任用、选拔和提升机制,优化个体绩效考评机制,实现组织内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竞争,只要这样,才能减少矛盾和冲突,实现组织内部的真正和谐。和谐文化还要求组织成员加强学习,互相帮助和提高,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下,终身学习是终身受益的。
以人为本,要求尊重人的客观需要,包括生理的、精神的和社会的多个层面,漠视人类的需要,靠虚无的拔高和说教很难凑效,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只要尊重和满足人们合法、合理的物质和精神诉求,才能有和谐的可能和基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公证处,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朱晓丹.论人本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3).
[2]宫毅瑛.市场经济对公证制度发展的影响.商业经济.2008(5).
[3]段正坤.WTO给我们的启示.中国公证.2002(4).
[4]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10-15.
[5]李全一.秉承以当事人为本的公证理念.中国公证.2008(3).
关键词以人为本 客观诉求 和谐文化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207-02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举措。和谐社会的建设,即需要公民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道德情操,也需要以良好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为基础和保障。公证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调控市场经济运行,能够有效防范民商事纠纷发生,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归根结蒂是要实现各级、各层组织内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组织,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既为公证机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公证处,不仅是在当前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前提下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需要,也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执法形象,防范和化解当前各种矛盾的本质要求。
一、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尊重人类的成长发展规律,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
(一)尊重人的发展规律是“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
和其他生命现象一样,人类首先具有生物属性,衣食住行、饥寒冷暖等等,都实实在在得存在着。“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人类的发展规律,离开了人类的基本需要来谈发展一切都是枉然。社会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类的五种需要模型,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的、安全的、社交的、受人尊重的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要尊重人的发展需要,尊重人类的发展进程规律,满足人的生理、精神和社会属性的发展演化要求,以人为本,才能够促进人类的和谐进步。
(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
“以人为本”要求尊重人的发展规律,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尊重人的成长发展规律,创造条件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人们生活指数和幸福水平,是任何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以人为本”仅仅是加快这一进程,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效率的手段。通过尊重人的需要,帮助人们实现其需要,引导人们走向更高层次的要求,来促进人们的发展和进步。实现人类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激励,达到人类的最高境界。
(三)社会秩序是“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
“以人为本”要从满足人们的生理的、精神的和社会的要求着手,社会属性要求是人类不同与其他生物的本质要求。社会属性,实质是就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建立人与人之間的良好关系,实现人与之间的互信、互利是和谐的社会秩序的根本标志和基本内容。只有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才是真正实现了和谐社会。
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公证处
公证机构是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成立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活动的执法机关,其执法活动代表了国家的意志,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在与当事人的接触过程中,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代表的不是自身,而是代表了国家的形象,因此,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建设和谐公证机关,对于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促进执法水平,都将有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构建和谐公证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公证员素质建设是和谐公证处的基础
构建和谐公证处,首要的就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公证员队伍。公证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执法形象直接关系到公证行业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公证事业长远发展,关系到公证能否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起到预防矛盾和纠纷的作用。因此,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公证法》,学习公证业务知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其次,不断加强公证机构组织建设、公证业务建(下转第209页)(上接第207页)设,不断提高公证人员政治素质和执业能力,强化公证人员的政治理念、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提高公证公信力,以高质量的公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其三,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在维护社会诚信的过程中必须诚实践诺,守信服务,树立起自觉诚信的意识,努力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公证队伍。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和谐的保障
公证机构是执法机关,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来维护和促进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提高。首先是公证执行制度,明确公证环节和公证程序,通过制定化来保障公证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其次是健全公证责任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各种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公证工作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公证员面临的诱惑也在增加,从而增加了出现公证失当的可能性,要通过健全责任制度,既能保证公证员依法大胆执法公证,又能防止公证员淡漠责任随意公证。还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和奖惩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许多地方出现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多种形式的公证机构,内部分配上也存在提成、承包等分配方式,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要通过制定明确的收益分配制度和奖惩制度,防止把执法公证和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出现“收费公证”等现象。通过制度建设,既要保障广大公证员的合法、合理要求,也要防止和杜绝违法牟利现象,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三)和谐文化是和谐公证处的根本标志
中国的文化自古要求“和为贵”。人本原理告诉我们,利益冲突是其他所有冲突的根源。建设和谐的公证机构文化,从根本上优化利益分配机制、人员任用、选拔和提升机制,优化个体绩效考评机制,实现组织内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竞争,只要这样,才能减少矛盾和冲突,实现组织内部的真正和谐。和谐文化还要求组织成员加强学习,互相帮助和提高,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下,终身学习是终身受益的。
以人为本,要求尊重人的客观需要,包括生理的、精神的和社会的多个层面,漠视人类的需要,靠虚无的拔高和说教很难凑效,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只要尊重和满足人们合法、合理的物质和精神诉求,才能有和谐的可能和基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公证处,对于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朱晓丹.论人本管理.学习与探索.2004(3).
[2]宫毅瑛.市场经济对公证制度发展的影响.商业经济.2008(5).
[3]段正坤.WTO给我们的启示.中国公证.2002(4).
[4]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10-15.
[5]李全一.秉承以当事人为本的公证理念.中国公证.2008(3).